圣经分卷分章注解
霞步思
圣经分卷分章注解
霞步思
【利18: 1-30】【耶和华对摩西说……。】在利未记第十八章中记载了,神颁布对淫行的禁令。首先【耶和华对摩西说:‘你晓谕以色列人说: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。你们从前住的埃及地,那里人的行为,你们不可效法,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地,那里人的行为也不可效法,也不可照他们的恶俗行。你们要遵我的典章,守我的律例,按此而行。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。所以,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;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着。我是耶和华。】“耶和华对摩西说:‘你晓谕以色列人说: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”,神在此借摩西提醒以色列人:“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”,就是曾与他们立约的神,也表明神的百姓是神从万民中分别出来归于祂的。因此神说:“你们从前住的埃及地,那里人的行为,你们不可效法”,就是要以色列人不可效法埃及人的行为。“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地,那里人的行为也不可效法,也不可照他们的恶俗行”。就是要以色列人不可效法将要进入的迦南地的堕落风俗。以色列人刚从充满偶像的埃及出来,因此神警告他们,必须弃绝他们的行为。以色列人将要进入充满偶像的地方迦南地,因此神警告他们,到了迦南地后,不可随从当地人的恶俗。我们也很容易受到四围恶俗的诱惑,因而失去向神的忠诚。因此神说:“你们要遵我的典章,守我的律例,按此而行”,“典章”是各项民事、刑事案件的审判根据。“律例”是指法令、条例。“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”,在本章里,神3次宣告“我是耶和华”,3次宣告“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”,是强调神与祂百姓之间的立约关系,表明神自己就是他们生活的标准。神的百姓是神从万民中分别出来归于祂的,神的话语是他们辨别是非的惟一标准,他们的道德标准不能根据人心的变化而与时具进。“所以,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”,神的“律例典章”,就是神向祂的百姓指出的一条活路,“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着。我是耶和华”。以色列人若遵行神的律例典章,就可以存活得平安,否则必遭神的惩罚,因为祂是永活的神。
【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,亲近他们。我是耶和华。不可露你母亲的下体,羞辱了你父亲。她是你的母亲,不可露她的下体。不可露你继母的下体;这本是你父亲的下体。你的姐妹,不拘是异母同父的,是异父同母的,无论是生在家生在外的,都不可露她们的下体。不可露你孙女或是外孙女的下体,露了她们的下体就是露了自己的下体。你继母从你父亲生的女儿本是你的妹妹,不可露她的下体。不可露你姑母的下体;她是你父亲的骨肉之亲。不可露你姨母的下体;她是你母亲的骨肉之亲。不可亲近你伯叔之妻,羞辱了你伯叔;她是你的伯叔母。不可露你儿妇的下体;她是你儿子的妻,不可露她的下体。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体;这本是你弟兄的下体。不可露了妇人的下体,又露她女儿的下体,也不可娶她孙女或是外孙女,露她们的下体;她们是骨肉之亲,这本是大恶。你妻还在的时候,不可另娶她的姐妹作对头,露她的下体。】“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,亲近他们”,就是不可乱伦,与近亲通婚。“不可露你母亲的下体,羞辱了你父亲。她是你的母亲,不可露她的下体”。“露…下体”,指发生奸情。“母亲”指生母,母子通奸,是羞辱父亲的行为。“不可露你继母的下体;这本是你父亲的下体”,“继母”是生母以外,父亲的其他妻妾。“露你继母的下体”,等同露出父亲的下体,羞辱父亲。“你的姐妹,不拘是异母同父的,是异父同母的”,“姐妹”指父母双方均相同,或仅一方相同的异性手足。“无论是生在家生在外的,都不可露她们的下体”,无论其出生之处是否相同,都不可发生奸情。“不可露你孙女或是外孙女的下体”,“孙女”是儿子的女儿,“外孙女”是女儿的女儿。“露了她们的下体就是露了自己的下体”,“露了自己的下体”就是羞辱自己。“你继母从你父亲生的女儿本是你的妹妹,不可露她的下体”,就是不可与异母同父的姐妹通婚或通奸。“不可露你姑母的下体;她是你父亲的骨肉之亲”,“姑母”指父亲的姐妹”,“骨肉之亲”指至近的血亲。“不可露你姨母的下体;她是你母亲的骨肉之亲”,“姨母”指母亲的姐妹。“不可亲近你伯叔之妻,羞辱了你伯叔;她是你的伯叔母”,“伯叔之妻”指父亲之兄弟的妻妾。“不可露你儿妇的下体;她是你儿子的妻,不可露她的下体”,“儿妇”指儿子的妻子。“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体;这本是你弟兄的下体”,“弟兄妻子”指兄嫂或弟媳。“不可露了妇人的下体,又露她女儿的下体”,指不可和有母女关系的双方都通婚或通奸。“也不可娶她孙女或是外孙女,露她们的下体”,“她”指和本人有婚姻或性关系的妇人。“她们是骨肉之亲,这本是大恶”,“本是大恶”是指破坏家庭,是在严禁之列。“你妻还在的时候,不可另娶她的姐妹作对头,露她的下体”。“还在的时候”指还活着的时候;“作对头”是指彼此争宠、相妒忌。从前亚伯拉罕与同父异母的妹妹结婚(创20:12)、雅各娶姐妹俩为妻(出29:30),这些婚姻在神颁布了律法之后,就被禁止了。
【女人行经不洁净的时候,不可露她的下体,与她亲近。不可与邻舍的妻行淫,玷污自己。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与摩洛,也不可亵渎你神的名。我是耶和华。不可与男人苟合,像与女人一样;这本是可憎恶的。不可与兽淫合,玷污自己。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,与它淫合;这本是逆性的事。】“女人行经不洁净的时候,不可露她的下体,与她亲近”,“行经不洁净”,指妇人在月经期间。“露她的下体,与她亲近”,指发生性关系。“不可与邻舍的妻行淫,玷污自己”,“行淫”指发生淫乱;“玷污自己”,使自己成为不洁。“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与摩洛”,“经火”就是把儿女当作祭物献给摩洛,摩洛是迦南人所拜的偶像假神,他们有献儿童为火祭的事情。“也不可亵渎你神的名。我是耶和华”,就是不可妄称神的名(出20:7),或以任何偶像假神为真神(出32:4)。“不可与男人苟合,像与女人一样;这本是可憎恶的”,就是不可有同性恋,这是神所憎恶的(创18:20)。“不可与兽淫合,玷污自己”,是指男人与雌兽的性行为。“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,与牠淫合;这本是逆性的事”,是指女人与雄兽的性行为;“逆性”就是违逆神所创造的本性(罗1:26-27)。
【在这一切的事上,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;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邦,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;连地也玷污了,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,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。故此,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。这一切可憎恶的事,无论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,都不可行,(在你们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这一切可憎恶的事,地就玷污了,) 免得你们玷污那地的时候,地就把你们吐出,像吐出在你们以先的国民一样。无论什么人,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,必从民中剪除。所以,你们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你们随从那些可憎的恶俗,就是在你们以先的人所常行的,以致玷污了自己。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。‘】“在这一切的事上,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”,“这一切的事”就是上面所提的罪恶的事。“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邦,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”,“所逐出的列邦”,指迦南七族所代表的所有外邦人。“连地也玷污了,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,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”,“地”指所居住之地,地与地上的居民祸福相关(申11:16~17)。迦南人因放纵情欲,拜偶像和堕落的性行为,就被神“逐出”。“故此,你们要守我的律例典章”。神的百姓若不遵守神的律例典章,就会失去神百姓的见证,也就不再有资格居住在应许之地。“这一切可憎恶的事,无论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,都不可行”。就是将来凡是居住在迦南地的人,无论是以色列人或是寄居的外邦人,都严禁行本章所列举的恶事。“在你们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这一切可憎恶的事,地就玷污了”。“免得你们玷污那地的时候,地就把你们吐出,像吐出在你们以先的国民一样”,“把你们吐出”指以色列人被掳到列国。“无论什么人,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,必从民中剪除。所以,你们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你们随从那些可憎的恶俗”。“我所吩咐的”,就是本章神所列述的禁戒;“那些可憎的恶俗”,就是指迦南人的恶俗。“就是在你们以先的人所常行的,以致玷污了自己。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”。“在你们以先的人”就是迦南人。迦南人因为恶贯满盈,结果被神赶尽杀绝了,因此神在这里警告祂的选民,不可效法这些外邦人的行为。今天这个世界也千方百计地通过媒体、文化系统来引诱我们“随从那些可憎的恶俗”,把“那些可憎的恶俗”当作包容、博爱、开放、进步、多元化,目的是让我们“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”,失去神百姓的见证,以致“亵渎你神的名”。而神的百姓之所以能不效法世界,在世界的引诱和逼迫中能够遵守神所吩咐的,是因为我们的神是自有永有的“耶和华”。为此,愿我们今天都要远离恶俗和淫乱,不要被周围的环境所同化。我们要遵守神所吩咐的,要过圣洁的生活!阿们!
<神颁布对淫行的禁令>
读经【利18: 1-30】【耶和华对摩西说……。】在利未记第十八章中记载了,神向以色列人颁布了对淫行恶俗的禁令。【耶和华对摩西说:'你晓谕以色列人说: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。你们从前住的埃及地,那里人的行为,你们不可效法,我要领你们到的迦南地,那里人的行为,也不可效法,也不可照他们的恶俗行。你们要遵我的典章,守我的律例,按此而行。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。所以你们要守我的律例、典章。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着。我是耶和华…。】当时因以色列人刚从充满偶像的埃及出来,又将进入另一个充满偶像的迦南地。所以神就借摩西“晓谕以色列人说:‘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’”,并警告他们“不可效法”埃及人的“行为”,在他们到了迦南地后也“不可效法”迦南人的“恶俗”,指的就是淫乱,不正当的乱伦。在迦南地,淫乱的恶俗极其平常,所以神要祂的百姓不可“效法”他们的恶俗。因为神不许祂的子民被迦南人的恶俗所同化,因此神说:“你们要守我的律例、典章”。神的子民要遵守神的律例典章,这样他们就不会被迦南地的恶俗所影响,不行那些可憎的恶行。这也表明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种生活方式,一种是效法世界的“恶俗”,一种是遵守神的“律例、典章”,两者之间人只可选择其中一种生活方式、走其中一条道路。而神的“律例典章”,是神向祂的百姓指出的一条活路:“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着”。人活着就是靠神口中的话语,遵行神的话。【耶稣回答说:‘经上记着说:‘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里所出的一切话。’】(路4:4)本章神重复了三遍“我是耶和华”,其中两遍神强调“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”。神是自有永有的耶和华,所以我们要遵行神的律例、典章,活出分别为圣的生活。因为耶和华是我们的神,我们就要遵守祂的一切命令!
接着神向以色列人颁布有关淫乱的禁令,列出了许多乱伦的关系,都是神所禁止的:【你们都不可露骨肉之亲的下体,亲近他们。我是耶和华。不可露你母亲的下体,羞辱了你父亲。她是你的母亲,不可露她的下体。不可露你继母的下体,这本是你父亲的下体。你的姐妹,不拘是异母同父的,是异父同母的,无论是生在家,生在外的,都不可露她们的下体。不可露你孙女或是外孙女的下体;露了她们的下体,就是露了自己的下体。你继母从你父亲生的女儿,本是你的妹妹,不可露她的下体。不可露你姑母的下体,她是你父亲的骨肉之亲。不可露你姨母的下体,她是你母亲的骨肉之亲。不可亲近你伯叔之妻,羞辱了你伯叔,她是你的伯叔母。不可露你儿妇的下体,她是你儿子的妻,不可露她的下体。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体,这本是你弟兄的下体。不可露了妇人的下体,又露她女儿的下体,也不可娶她孙女或是外孙女,露她们的下体,她们是骨肉之亲,这本是大恶。你妻还在的时候,不可另娶她的姐妹作对头,露她的下体。】这里“露骨肉之亲的下体,亲近他们”,就是指发生性关系,特别指乱伦的性关系。神严禁与之发生性行为的包括:母亲、继母、姐妹、孙女或外孙女、同父异母或异父同母的姐妹、姑母、姨母、伯叔母、儿媳、弟兄的妻子、妻子与前夫的女儿或者孙女、外孙女、妻子的姐妹。因为性关系的混乱,一定会带来人伦关系的混乱,这是神绝对不容许的,并认定行这样的事是“大恶”。从前亚伯拉罕与同父异母的妹妹结婚(创20:12)、雅各娶姐妹俩为妻(出29:30),这些婚姻在神颁布了律法之后,就被神禁止了。
神还有的禁令是:【女人行经不洁净的时候,不可露她的下体,与她亲近。不可与邻舍的妻行淫,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与摩洛,也不可亵渎你神的名。我是耶和华。不可与男人苟合,像与女人一样,这本是可憎恶的。不可与兽淫合,玷污自己。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,与它淫合,这本是逆性的事。】“女人行经不洁净的时候,不可露她的下体,与她亲近”,因行经的女人是不洁净的,因此在夫妻中与行经期间的女人同房是被禁止的,虽然这没有乱伦,但这种性行为表示人控制不了自己,不顾一切,只求发泄。“不可与邻舍的妻行淫”,因为这是婚外性关系,任何婚外性关系都是神所不容许的。“不可使你的儿女经火归与摩洛”,使儿女“经火”,就是把儿女当作祭物献给摩洛,摩洛是迦南人所拜的偶像假神。有人说,他们把摩洛的金属像烧到又红又热,然后父母亲手把他们儿女放在摩洛的手臂上去烧死,同时鼓声会响起,使婴儿死在摩洛手上时的哭声不会被听见,这种祭祀的仪式真是太残忍了。因这与敬拜偶像摩洛有关,这就是信仰上的淫乱,因此神说:“不可亵渎你神的名。我是耶和华”。这里还清楚的说到同性恋的罪:“不可与男人苟合,像与女人一样,这本是可憎恶的”。罗马书1:26-27也同样说到同性恋的罪,【因此,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。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;男人也是如此,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,欲火攻心,彼此贪恋,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,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。】男和男,女和女苟合行淫,是可憎恶的,这些人必受惩罚。在这末世,已有许多国家更改法令,容许同性恋行为。但是神的律法高于国家的法令,因此信徒千万不可借口不违背国家法令,而无视于神的律法,以免为自己招来神的审判。“不可与兽淫合,玷污自己。女人也不可站在兽前,与它淫合,这本是逆性的事”。“与兽淫合”是“逆性”的行为,神必审问,所带来的灾祸是非常可怕的。
【在这一切的事上,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,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邦,在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。连地也玷污了,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,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。故此你们要守我的律例、典章。这一切可憎恶的事,无论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,都不可行。(在你们以先居住那地的人,行了这一切可憎恶的事,地就玷污了。)免得你们玷污那地的时候,地就把你们吐出,像吐出在你们以先的国民一样。无论什么人,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,必从民中剪除。所以你们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你们随从那些可憎的恶俗,就是在你们以先的人所常行的,以致玷污了自己。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。‘】这里神反复强调,淫乱的行为不只是“玷污自己”,而且在神眼中都是“可憎恶的事”。迦南地的居民就是如此玷污了自己,所以神等到他们罪恶满盈的时候,就把他们赶逐出去。他们的恶行,包括淫乱的恶行,玷污了自己,也玷污了地。“连地也玷污了,所以我追讨那地的罪孽,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”。人的罪恶也玷污了地,地要把居民吐出去。所以以色列民若放纵情欲,“随从那些可憎的恶俗”,以致“玷污了自己”,就会失去神百姓的见证,也就不再有资格居住在应许之地。“故此你们要守我的律例、典章。这一切可憎恶的事,无论是本地人,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,都不可行”。因此以色列百姓必须遵守神的律例、典章,要分别为圣,追求圣洁的生活,包括圣洁的婚姻生活。神再次重复说到:“在你们以先居住那地的人,行了这一切可憎恶的事,地就玷污了”。所以神严厉的嘱咐他们一定要守神的律例典章,不可行淫,“免得你们玷污那地的时候,地就把你们吐出,像吐出在你们以先的国民一样。无论什么人,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,必从民中剪除。所以你们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你们随从那些可憎的恶俗,就是在你们以先的人所常行的,以致玷污了自己”。最后神再次强调,“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”!因此神的百姓就要顺服神,要遵守神的律例典章。今天这个邪恶、淫乱、败坏的世代,比以前的时代更加污秽淫乱。因此圣经警告我们:【不要效法这个世界】!(罗12:2)使徒保罗又说:【至于淫乱并一切污秽、或是贪婪,在你们中间连提都不可,方合圣徒的体统。】(弗5:3)淫乱、污秽,我们提都不可,何况去做?可是今天有许多信徒还是效法世人的淫行,就如婚前同居,婚后有婚外情,看淫乱的光碟、网页、杂志等等。但你要知道,【神是轻慢不得的。人种的是什么,收的也是什么!】为此,愿我们今天都要接受圣经的警告:【不要效法这个世界】,要远避淫行!要过圣洁的生活!阿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