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经分卷分章注解
霞步思
【利22: 1-33】【耶和华对摩西说……。】在利未记第二十二章中,【耶和华对摩西说:‘你吩咐亚伦和他子孙说:要远离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、归给我的圣物,免得亵渎我的圣名。我是耶和华。你要对他们说:你们世世代代的后裔,凡身上有污秽、亲近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、归耶和华圣物的,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。我是耶和华…。】神在此论到祭司对待圣物的条例。这里的“圣物”,包括一切以色列人献给神的祭物和礼物。祭司要严格根据神的吩咐处理“圣物”,以免亵渎神的“圣名”。神赐给亚伦后代祭司职分,但“凡身上有污秽”,即因自己犯罪沾染不洁,或因他人的罪和外部邪恶的影响沾染不洁,都不可亲近分别为圣归神的圣物,否则神必亲自从祂面前剪除,就是不让他再进入圣所,他被革除祭司的职务。【亚伦的后裔,凡长大麻风的,或是有漏症的,不可吃圣物,直等他洁净了。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(或译:人),或是遗精的人,或是摸什么使他不洁净的爬物,或是摸那使他不洁净的人(不拘那人有什么不洁净),摸了这些人、物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;若不用水洗身,就不可吃圣物。日落的时候,他就洁净了,然后可以吃圣物,因为这是他的食物。自死的或是被野兽撕裂的,他不可吃,因此污秽自己。我是耶和华。所以他们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轻忽了,因此担罪而死。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。】祭司的后裔,也会“身上有污秽”,也有“长大麻风的,或是有漏症的”,这些人就不可吃圣物,直等他洁净了。凡是所有不洁净、会使人沾染污秽的人,祭司都一概不可触摸他们。祭司一旦接触了不洁的人或物,必须先用水洗身,等到晚上才可以吃圣物。“日落的时候”,按照犹太人的计时法,下午六点日落时分,开始新的一日,神就不再记念他们的污秽,自动洁净了。“自死的和被野兽撕裂的”,意指不是宰杀的(7:24),“他不可吃”,因这两类动物的肉,可能血没有流尽,以致吃到含在其中的血,而被污秽。祭司是亲近神的人,因此神对他们的要求相当严格,处罚也很严厉。祭司若“轻忽了”神的吩咐,就会“担罪而死”。“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”,是指祭司要对神负起保守圣洁的责任。
【凡外人不可吃圣物;寄居在祭司家的,或是雇工人,都不可吃圣物;倘若祭司买人,是他的钱买的,那人就可以吃圣物;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。祭司的女儿若嫁外人,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。但祭司的女儿若是寡妇,或是被休的,没有孩子,又归回父家,与她青年一样,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;只是外人不可吃。】“外人”指不属祭司家族的人,“寄居”指寄住家中的外地人,“雇工人”,指临时帮佣,这些人“都不可吃圣物”。祭司若用钱买的奴仆则例外,允许吃圣物。“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”,这是指奴仆经主人配婚后所生的儿女。“祭司的女儿若嫁外人”,就是嫁给非祭司家族,“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”,“举祭的圣物”,指平安祭中举祭的饼和腿肉(7:14,32),归给祭司享用。“但祭司的女儿若是寡妇,或是被休的”,她仍可视同未婚女儿,“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”。“只是外人不可吃”,是指一切不相干的人都不可吃。【若有人误吃了圣物,要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交给祭司。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,免得他们在吃圣物上自取罪孽,因为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。‘】“误吃了圣物”的人,就要“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交给祭司”,这是赎愆祭的规矩。“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”,是指祭司有责任看管圣物,不让任何外人,故意或误吃圣物,否则就会“自取罪孽”。
【耶和华对摩西说:‘你晓谕亚伦和他子孙,并以色列众人说: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,凡献供物,无论是所许的愿,是甘心献的,就是献给耶和华作燔祭的,要将没有残疾的公牛,或是绵羊,或是山羊献上,如此方蒙悦纳。凡有残疾的,你们不可献上,因为这不蒙悦纳。】“在以色列中寄居的”,指在以色列境内长年居住的外邦人,他们也可以献上“燔祭”。圣经中只有此处把“燔祭”分为“所许的愿”和“甘心献的”两种。燔祭必须献上公的祭牲,并且“没有残疾”,因为“凡有残疾的”的祭牲必“不蒙悦纳”。【凡从牛群或是羊群中,将平安祭献给耶和华,为要还特许的愿,或是作甘心献的,所献的必纯全无残疾的才蒙悦纳。瞎眼的、折伤的、残废的、有瘤子的、长癣的、长疥的都不可献给耶和华,也不可在坛上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。无论是公牛是绵羊羔,若肢体有余的,或是缺少的,只可作甘心祭献上;用以还愿,却不蒙悦纳。肾子损伤的,或是压碎的,或是破裂的,或是骟了的,不可献给耶和华,在你们的地上也不可这样行。这类的物,你们从外人的手,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神的食物献上;因为这些都有损坏,有残疾,不蒙悦纳。‘】“平安祭”,所献的可为感谢、还愿或甘心献的(7:15-16),表明献祭者对神的感恩与奉献。“为要还特许的愿”,就是在特别情况下所许的愿,而“所献的必纯全无残疾的才蒙悦纳”。“折伤的”指四肢和角折断的,“有瘤子的”指身上溃疡,“长癣的、长疥的”指有皮肤病,这些“都不可献给耶和华”。“肢体有余的,或是缺少的”,是指肢体长得不完美,并不算“残疾”,虽然不可“用以还愿”,但若“作甘心祭献上”,还是可以蒙神悦纳的。“肾子”指公牛或公羊的睾丸,“骟了的”即阉割,都“不可献给耶和华,在你们的地上也不可这样行”,“在你们的地上”指境内。“这类的物,你们从外人的手,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神的食物献上”,意指不可从外邦人收购有残疾的牲畜用来献祭,“因为这些都有损坏,有残疾,不蒙悦纳”。
【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‘才生的公牛,或是绵羊或是山羊,七天当跟着母;从第八天以后,可以当供物蒙悦纳,作为耶和华的火祭。无论是母牛是母羊,不可同日宰母和子。你们献感谢祭给耶和华,要献得可蒙悦纳。要当天吃,一点不可留到早晨。我是耶和华。】“才生的公牛,或是绵羊或是山羊”,不可用来献祭,因为“七天当跟着母”。“从第八天以后”,才可用来“当供物蒙悦纳,作为耶和华的火祭”。“无论是母牛是母羊,不可同日宰母和子”,就是不可同一天宰母又宰子。“你们献感谢祭给耶和华,要献得可蒙悦纳”:指为感谢神而献的甘心祭,必须蒙神悦纳。“要当天吃,一点不可留到早晨。我是耶和华”,意指除了焚烧献给神的之外,其他可供祭司或献祭的人享用的部分,都只能当天吃。【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诫命。我是耶和华。你们不可亵渎我的圣名;我在以色列人中,却要被尊为圣。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, 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,作你们的神。我是耶和华。‘】“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诫命。我是耶和华”,“我的诫命”,就是本章有关献圣洁的祭物蒙神悦纳的条例。“你们不可亵渎我的圣名;我在以色列人中,却要被尊为圣。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”,是指在献祭的事上分别为圣,就是尊神为圣,也就是尊重神的名,因为神的旨意是要我们成为圣洁。“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,作你们的神。我是耶和华”,“从埃及地领出来”,意指神拯救他们的目的,是要将他们分别为圣。神在本章的开头三次宣告“我是耶和华”,结尾又三次宣告“我是耶和华”,表明神是圣洁的,所以神的百姓也应该活出祂的圣洁。为此,愿我们这些新约的祭司也要活出神的圣洁!阿们!
<祭司对待圣物的条例>
读经【利22: 1-33】【耶和华对摩西说……。】在利未记第二十二章中记载了,祭司对待圣物的条例。【耶和华对摩西说:‘你吩咐亚伦和他子孙说:’要远离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给我的圣物,免得亵渎我的圣名。我是耶和华。你要对他们说:‘你们世世代代的后裔,凡身上有污秽,亲近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耶和华圣物的,那人必在我面前剪除。我是耶和华。’】神籍摩西吩咐亚伦和他子孙,要遵守有关圣物的条例,就是要他们应以一种谨慎“远离”的态度来对待圣物,以免因自己不洁而招来亵渎神的“圣名”,因此祭司要严格根据神的吩咐处理“圣物”。“圣物”就是以色列人献给神的祭物和礼物。“凡身上有污秽”的祭司,若亲近圣物,神必亲自从祂面前剪除那人。这种刑罚比一般百姓犯不洁的罪要严重得多,因为祭司的责任比百姓大得多。【亚伦的后裔,凡长大麻风的,或是有漏症的,不可吃圣物,直等他洁净了。无论谁摸那因死尸不洁净的物(“物”或作“人”),或是遗精的人,或是摸什么使他不洁净的爬物,或是摸那使他不洁净的人(不拘那人有什么不洁净),摸了这些人、物的,必不洁净到晚上。若不用水洗身,就不可吃圣物。日落的时候,他就洁净了,然后可以吃圣物,因为这是他的食物。自死的,或是被野兽撕裂的,他不可吃,因此污秽自己。我是耶和华。所以他们要守我所吩咐的,免得轻忽了,因此担罪而死。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。】祭司也是亚当的后裔,也会“身上有污秽”,也有“长大麻风的,或是有漏症的”。同样没有一个属灵伟人在神面前是特殊的,因为我们里面都有犯罪的本性。并不是人越属灵,就越没有“污秽”,而是人越属灵,就越会警惕自己“身上有污秽”;越属灵,就越会在事奉的时候谨慎自己的言行,免得自己在神面前被“剪除”,失去事奉的资格。我们若“轻忽了”神的吩咐,灵性上就会“担罪而死”。祭司若摸过被死人玷污的东西、遗精的、或为了任何其它的原因成为不洁净的,他必须“用水洗身”,才能洁净。但如果等到“日落的时候”,新的一天开始了,神就不再记念他们的污秽,自动洁净了。
【凡外人不可吃圣物,寄居在祭司家的,或是雇工人,都不可吃圣物。11倘若祭司买人,是他的钱买的,那人就可以吃圣物;生在他家的人也可以吃。12祭司的女儿若嫁外人,就不可吃举祭的圣物。13但祭司的女儿若是寡妇,或是被休的,没有孩子,又归回父家,与她青年一样,就可以吃她父亲的食物;只是外人不可吃。】“外人”指祭司家庭以外的人。“寄居在祭司家的”,指客人而不是寄居的外邦人。凡是顺服祭司家中的权柄的人,包括买来的奴仆和“生在他家的”奴仆,都可以“吃圣物”,表明他们与祭司一样,都已经分别为圣归神使用。正如信徒家里不信主的配偶,【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,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。不然,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,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。】(林前7:14)祭司的女儿若嫁给外人,她就不可吃圣物。但她若是寡妇,或是被休的、没有孩子的,又归回父家,她就可以分享祭司的食物。【若有人误吃了圣物,要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交给祭司。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,免得他们在吃圣物上自取罪孽,因为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。】误吃圣物的人,就要“照圣物的原数加上五分之一交给祭司”,这是赎愆祭的规矩。“祭司不可亵渎以色列人所献给耶和华的圣物”,否则就会“自取罪孽”。
【耶和华对摩西说:‘你晓谕亚伦和他子孙,并以色列众人说: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在以色列中寄居的,凡献供物,无论是所许的愿,是甘心献的,就是献给耶和华作燔祭的,要将没有残疾的公牛,或是绵羊,或是山羊献上,如此方蒙悦纳。凡有残疾的,你们不可献上,因为这不蒙悦纳。凡从牛群或是羊群中,将平安祭献给耶和华,为要还特许的愿,或是作甘心献的,所献的必纯全无残疾的,才蒙悦纳。瞎眼的、折伤的、残废的、有瘤子的、长癣的、长疥的都不可献给耶和华,也不可在坛上作为火祭献给耶和华。无论是公牛、是绵羊羔,若肢体有余的,或是缺少的,只可作甘心祭献上,用以还愿,却不蒙悦纳。肾子损伤的,或是压碎的,或是破裂的,或是骟了的,不可献给耶和华,在你们的地上也不可这样行。这类的物,你们从外人的手,一样也不可接受作你们神的食物献上,因为这些都有损坏,有残疾,不蒙悦纳。】这是神籍摩西晓谕祭司和会众的条例。“在以色列中寄居的”,指在以色列境内长年居住的外邦人,他们也可以献上“燔祭”。但燔祭必须献上公的祭牲,并且“没有残疾”,“凡有残疾的”的祭牲必“不蒙悦纳”。凡 “瞎眼的、折伤的、残废的、有瘤子的、长癣的、长疥的、都不可献给耶和华”。本地产的牛羊,从外邦人买来的牛羊,也不可把其中“有残疾”的用来献祭。
【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‘才生的公牛,或是绵羊,或是山羊,七天当跟着母;从第八天以后,可以当供物蒙悦纳,作为耶和华的火祭。无论是母牛、是母羊,不可同日宰母和子。你们献感谢祭给耶和华,要献得可蒙悦纳。要当天吃,一点不可留到早晨。我是耶和华。】这是献给神之祭物的一般条例,献才生的牛、羊为祭牲,应在出生第八天以后,可以献给神,这“供物蒙悦纳,作为耶和华的火祭”。母和子不能同日宰杀,这是神禁止百姓采用外邦人残忍宰杀祭牲的方法,这与“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”(出23:19)的意义一样。 感谢祭的祭物要当天吃掉,但平安祭的祭物可以留到第二天。最后神吩咐百姓说:【你们要谨守遵行我的诫命。我是耶和华。你们不可亵渎我的圣名;我在以色列人中,却要被尊为圣。我是叫你们成圣的耶和华, 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,作你们的神。我是耶和华。】神在本章的开头三次宣告“我是耶和华”,结尾又三次宣告“我是耶和华”,表明神是圣洁的,神既拣选了以色列人作自己的子民,又把他们从埃及地救出来,他们就当遵守神的诫命活出圣洁。神在本章的中间三次宣告“我是叫他们成圣的耶和华”,表明祂不但要求我们“成圣”,祂也是使我们“成圣”的能力。同样我们这些新约的祭司之所以能“谨守遵行”神的诫命,并不是倚靠自己的努力,而是倚靠圣灵使我们【心意更新而变化】(罗12:2),【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们心里运行,为要成就祂的美意。】(腓2:13)神在本章的开头告诫不要“亵渎我的圣名”,结尾又再次告诫“你们不可亵渎我的圣名”,这不但是对旧约祭司的警告,也是对每一个新约“有君尊的祭司”的提醒。因此我们就要知道,人若【向神有热心,但不是按着真知识】(罗10:2),那么越热心为神工作,就越容易亵渎神的“圣名”。甚愿我们都要谨记在心!阿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