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经分卷分章注解   

霞步


利21

【利21: 1-24】【耶和华对摩西说……。】利未记第二十一章,是神吩咐祭司当守的圣洁条例。【耶和华对摩西说:‘你告诉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说:祭司不可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,除非为他骨肉之亲的父母、儿女、弟兄,和未曾出嫁、作处女的姐妹,才可以沾染自己。】“祭司不可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”,是指祭司不可触摸一般人的尸体,以免被沾染污秽,成为不洁。若祭司自己的亲生父母、儿女和骨肉兄弟如果死了,不受此条例的限制,唯大祭司例外(11节)。“和未曾出嫁、作处女的姐妹,才可以沾染自己”,是指除了骨肉兄弟,还包括骨肉姐妹,不受此条例的限制,但姐妹若已经出嫁,祭司便不可触摸她们的尸首。【祭司既在民中为首,就不可从俗沾染自己。不可使头光秃;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,也不可用刀划身。要归神为圣,不可亵渎神的名;因为耶和华的火祭,就是神的食物,是他们献的,所以他们要成为圣。】“祭司既在民中为首,就不可从俗沾染自己”,“民中为首”,指在众百姓当中是领袖人物;“从俗”指跟随一般人或外邦人的习俗。在吊丧时“使头光秃、剃除胡须的周围、用刀划身”,都是外邦人的恶俗,所以祭司不可随从,免得“沾染自己”。“要归神为圣,不可亵渎神的名”,意指祭司要从一般人或外邦人的习俗中分别出来归神为圣,否则便会因祭司的身分而使神的名被亵渎。“因为耶和华的火祭,就是神的食物,是他们献的,所以他们要成为圣”,意指祭司是献祭给神的人,而所献的火祭乃是神的食物,因此献祭者必须保持圣洁。【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为妻,也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,因为祭司是归神为圣。所以你要使他成圣,因为他奉献你神的食物;你要以他为圣,因为我—使你们成圣的耶和华—是圣的。】祭司的婚姻也必须“成圣”,因为婚姻会极大地影响事奉。“妓女”就是“被污的女人”。当时“被休的”的主要理由是不贞洁(申22:13-14,),所以祭司“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”。【祭司的女儿若行淫辱没自己,就辱没了父亲,必用火将她焚烧。】这里的“行淫”不是指普通的淫乱,而是指做妓女,通常是在亚斯她录神庙中做庙妓(17:7)。祭司的女儿从父亲那里学习了律法,却仍然将自己献给偶像作庙妓,不但“辱没自己”、“辱没了父亲”,更是故意亵渎神,所以神绝不容忍,“必用火将她焚烧”。


【在弟兄中作大祭司、头上倒了膏油、又承接圣职、穿了圣衣的,不可蓬头散发,也不可撕裂衣服。不可挨近死尸,也不可为父母沾染自己。不可出圣所,也不可亵渎神的圣所,因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头上。我是耶和华。】神对“头上倒了膏油、又承接圣职、穿了圣衣的”的大祭司,有更高的“成圣”要求。他们连父母去世也不可像平常人一样居丧。“不可出圣所”,指不可因丧事擅离职守。“因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头上。我是耶和华”,是指大祭司的头上戴着冠冕,又倒了圣膏油,耶和华神不喜悦他沾染不洁。【他要娶处女为妻。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,或是被污为妓的女人,都不可娶;只可娶本民中的处女为妻。不可在民中辱没他的儿女,因为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。‘】大祭司要娶以色列的处女为妻,而且他的婚姻生活必须无可指摘。“辱没他的儿女”,意思是,因为娶了外邦女子为妻,以致承接圣洁职份的大祭司后裔不再纯洁。“本民”指以色列人。“因为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”,意指大祭司的成圣是出于神的旨意。【耶和华对摩西说:‘你告诉亚伦说:你世世代代的后裔,凡有残疾的,都不可近前来献他神的食物。因为凡有残疾的,无论是瞎眼的、瘸腿的、塌鼻子的、肢体有余的、折脚折手的、驼背的、矮矬的、眼睛有毛病的、长癣的、长疥的,或是损坏肾子的,都不可近前来。 祭司亚伦的后裔,凡有残疾的,都不可近前来,将火祭献给耶和华。他有残疾,不可近前来献神的食物。神的食物,无论是圣的,至圣的,他都可以吃。但不可进到幔子前,也不可就近坛前;因为他有残疾,免得亵渎我的圣所。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。‘】“世世代代的后裔”,是指祭司的家族。这里详细的列出身体有残疾的,为要说明亚伦后裔“凡有残疾的”不可献祭,不可进到会幕里面,但可在家吃圣物。“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”,是指免得干犯神圣洁的条例。【于是,摩西晓谕亚伦和亚伦的子孙,并以色列众人。】摩西将神的吩咐告诉祭司家族和以色列百姓,使他们一同遵行。旧约的祭司必须身体没有残疾,但愿作为新约【君尊的祭司】的信徒,也要【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作神无瑕疵的儿女。】(腓2:15)阿们!


<祭司成圣的条例>

读经【利21: 1-24】【耶和华对摩西说:'你告诉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说……。】在利未记第十一章中记载了,祭司成圣的条例。【耶和华对摩西说:'你告诉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说:祭司不可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。除非为他骨肉之亲的父母、儿女、弟兄,和未曾出嫁作处女的姐妹,才可以沾染自己。祭司既在民中为首,就不可从俗沾染自己。】之前神要求所有蒙恩的百姓要【自洁成圣】,要从万民中分别出来,而代表百姓事奉神的祭司,就更要从以色列人中分别出来。因为事奉神,蒙神特别恩典的人,神对他们的要求也就更高。新约的信徒都是【君尊的祭司】(彼前2:9),所以我们不能只停留在得救的地步,更要来到得胜、成圣的地步。这里神籍摩西告诉亚伦的子孙,作祭司的不可摸死人沾染自己,除非为了骨肉之亲,就如父母、儿女、弟兄,和未曾出嫁作处女的姐妹,才可以沾染自己。因为祭司“在民中为首”,所以神要他们作百姓的榜样,把人领到神的面前。如果他们自己不首先“成为圣”,专一地活在神的面前,就没有办法把人领到神的面前,反而会落到撒但的控告之中。然而祭司即使是为亲人吊丧,也【不可使头光秃,不可剃除胡须的周围,也不可用刀划身。】这里“使头光秃、剃除胡须的周围、用刀划身”都是外邦人的恶俗。百姓也被禁止以异教迷信的方式来追悼死人,所以作为祭司的更不可违犯律法。祭司【要归神为圣,不可亵渎神的名,因为耶和华的火祭,就是神的食物,是他们献的,所以他们要成为圣。】祭司若沾染了不洁,就是亵渎了所服事的神的名。无论是献祭,无论是吃圣洁的祭物,他们都当自洁,要归神为圣。祭司【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为妻,也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,因为祭司是归神为圣。所以你要使他成圣,因为他奉献你神的食物。你要以他为圣,因为我使你们成圣的耶和华是圣的。祭司的女儿若行淫,辱没自己,就辱没了父亲,必用火将她焚烧。】祭司不可在婚姻中使自己沾染不洁,所以祭司不能娶妓女、被污的女人、被休的妇人。免得在他们的服事带来恶劣影响。祭司要归神为圣,因此他们也有责任使家人归神为圣。若祭司的女儿行淫,就是犯了大罪,她不仅辱没了自己, 更犯了亵渎之罪,所以对她的惩罚特别地严厉:必用火将她焚烧,以此警诫所有的祭司的儿女,使她们远离罪恶。今日传道人的儿女, 也当特别警醒,不可做罪恶之事,因为他们的罪恶更是加倍可憎,也必将被忌邪的神所惩罚。


【在弟兄中作大祭司,头上倒了膏油,又承接圣职,穿了圣衣的,不可蓬头散发,也不可撕裂衣服;不可挨近死尸,也不可为父母沾染自己;不可出圣所,也不可亵渎神的圣所,因为 神膏油的冠冕在他头上。我是耶和华。他要娶处女为妻。寡妇或是被休的妇人,或是被污为妓的女人,都不可娶,只可娶本民中的处女为妻。不可在民中辱没他的儿女,因为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。】普通的祭司要比众百姓更加自洁,而大祭司需要更胜过普通的祭司,因为圣膏油浇在他的头上,他要穿上圣服。因此大祭司不可使自己沾染任何死人,即使是为至亲的父母亲属也是不可以。大祭司更不可受情感和伤痛的影响,而蓬头散发,或是撕裂衣服,这是普通人在哀伤时候的表现。大祭司也不可出圣所,“也不可亵渎神的圣所,因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头上。我是耶和华”。这被称为“神膏油的冠冕”,是荣耀美丽的冠冕。因此大祭司要把敬拜、服事全能的永生神的事情,放在一切万事的首位。大祭司在婚姻上也要圣洁,要娶以色列的处女为妻,使他的婚姻生活无可指摘。大祭司也不可在民中辱没自己的儿女,他要使自己的儿女纯洁,不可做罪恶之事。祭司圣洁的条例是神对侍奉祂、亲近祂的人的要求,神要对亲近祂的人更显为圣。接着【耶和华对摩西说:【你告诉亚伦说:你世世代代的后裔,凡有残疾的,都不可近前来献他 神的食物。因为凡有残疾的,无论是瞎眼的、瘸腿的、塌鼻子的、肢体有余的、折脚折手的、驼背的、矮矬的、眼睛有毛病的、长癣的、长疥的,或是损坏肾子的,都不可近前来。祭司亚伦的后裔,凡有残疾的,都不可近前来,将火祭献给耶和华。他有残疾,不可近前来献 神的食物。神的食物,无论是圣的、至圣的,他都可以吃。但不可进到幔子前,也不可就近坛前,因为他有残疾,免得亵渎我的圣所。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。‘于是,摩西晓谕亚伦和亚伦的子孙,并以色列众人。】祭司的后代中会有残疾的人,这里提到各样残疾人的情况,他们都不能在祭坛服事,也不能帮助祭司来献祭或在金香坛上烧香。但他们可以与其他的祭司一起吃祭物,即使是至圣的物。神说:“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”,意指免得干犯神圣洁的条例。今天每一个基督徒都是【君尊的祭司】,为此,愿我们都要以圣洁的标准,过圣洁的生活来服事神!阿们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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