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经分卷分章注解
霞步思
【结5: 1-17】【‘人子啊,你要拿一把快刀,当作剃头刀,用这刀剃你的头发和你的胡须,用天平将须发平分……。】在以西结书第五章中,神对以西结说:【‘人子啊,你要拿一把快刀,当作剃头刀,用这刀剃你的头发和你的胡须,用天平将须发平分。围困城的日子满了,你要将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焚烧,将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围用刀砍碎,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;我也要拔刀追赶。你要从其中取几根包在衣襟里,再从这几根中取些扔在火中焚烧,从里面必有火出来烧入以色列全家‘…。】这里神吩咐以西结“要拿一把快刀,当作剃头刀,用这刀剃你的头发和你的胡须”,这是预表耶路撒冷陷落时的惨状,也是预告犹太人会有极其严厉的审判临到他们。“头发”和“胡须”,代表耶路撒冷的百姓。古代中东人被剃去胡须,是一种羞辱(撒下10:4)。“用天平将须发平分”,表明神公义的审判。“将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焚烧”,象征三分之一的百姓将遭遇瘟疫和饥荒;“将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围用刀砍碎”,象征三分之一的百姓将倒在刀下;“三分之一任风吹散”,象征三分之一的百姓将被分散四方。“你要从其中取几根包在衣襟里”,象征神使分散列邦的余民中【有剩下脱离刀剑的人。】(6:8)。“再从这几根中取些扔在火中焚烧”,可能指这些逃脱的余民中,仍有因不顺服而灭亡的,就像那些执意逃亡埃及的百姓(耶44:26-28)。
【主耶和华如此说:‘这就是耶路撒冷。我曾将她安置在列邦之中;列国都在她的四围。她行恶,违背我的典章,过于列国;干犯我的律例,过于四围的列邦,因为她弃掉我的典章。至于我的律例,她并没有遵行。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:‘因为你们纷争过于四围的列国,也不遵行我的律例,不谨守我的典章,并以遵从四围列国的恶规尚不满意,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:’看哪,我与你反对,必在列国的眼前,在你中间,施行审判;并且因你一切可憎的事,我要在你中间行我所未曾行的,以后我也不再照着行。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,儿子要吃父亲。我必向你施行审判,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(方:原文是风)。‘主耶和华说:‘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因你用一切可憎的物、可厌的事玷污了我的圣所,故此,我定要使你人数减少,我眼必不顾惜你,也不可怜你。你的民三分之一必遭瘟疫而死,在你中间必因饥荒消灭;三分之一必在你四围倒在刀下;我必将三分之一分散四方(方:原文是风),并要拔刀追赶他们。】“我曾将她安置在列邦之中”,指耶路撒冷被神安置在敬拜偶像的列邦之中,作为神的见证。可是立约的百姓享受了圣约的恩典,却忽略了圣约的责任,“她行恶,违背我的典章,过于列国;干犯我的律例,过于四围的列邦,因为她弃掉我的典章。至于我的律例,她并没有遵行”。以色列人行恶,甚至过于列国,因为他们有律法可以遵行,当他们故意干犯,罪就更大了。“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:’看哪,我与你反对,必在列国的眼前,在你中间,施行审判;并且因你一切可憎的事,我要在你中间行我所未曾行的,以后我也不再照着行”。犹大人行恶,甚至过于列国,因为他们有律法可以遵循,当他们故意干犯,罪就更大了。“所以”是说,根据先前的实况,必有现在的后果。“我与你为敌”,就是神要坚定而明确地惩罚他们的罪。“并且因你一切可憎的事,我要在你中间行我所未曾行的,以后我也不再照凓行”。“可憎的事”,是专指拜偶像的事(申32:16),敬拜别神就是行可憎恶的事。因此神要在以色列中,行祂所未曾行的,神的审判是空前的,以后也不再照着行,这也是绝后的。“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,儿子要吃父亲”,这是圣约的咒诅(利26:29)。“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”,这也是圣约的咒诅(利26:33)。“因你用一切可憎的物、可厌的事玷污了我的圣所,故此,我定要使你人数减少,我眼必不顾惜你,也不可怜你”。因犹大人敬奉偶像,玷污了神的圣所,因此神的审判是非常严厉的,也是公义的。
【我要这样成就怒中所定的;我向他们发的忿怒止息了,自己就得着安慰。我在他们身上成就怒中所定的那时,他们就知道我耶和华所说的是出于热心;并且我必使你在四围的列国中,在经过的众人眼前,成了荒凉和羞辱。这样,我必以怒气和忿怒,并烈怒的责备,向你施行审判。那时,你就在四围的列国中成为羞辱、讥刺、警戒、惊骇。这是我耶和华说的。那时,我要将灭人、使人饥荒的恶箭,就是射去灭人的,射在你们身上,并要加增你们的饥荒,断绝你们所倚靠的粮食;又要使饥荒和恶兽到你那里,叫你丧子,瘟疫和流血的事也必盛行在你那里;我也要使刀剑临到你。这是我耶和华说的。‘】这里多次提到神的怒气和忿怒,表明神的忿怒已到极点。“自己就得着安慰”,指神的公义得着满足。“热心”意思是“忌邪”,指神是圣洁公义的,祂绝不能容忍人玷污祂的圣所,因此神要这样发尽祂的怒气,神向他们发的忿怒停止以后,自己就得到平息。这里的饥荒、恶兽、瘟疫和刀剑四样大灾,都是圣约之中的背约咒诅(利26:16-26;申32:24-25)。百姓还没有进入埃及,神就已经宣告:他们若离弃神,【我要将祸患堆在他们身上,把我的箭向他们射尽】(申32:23),只是【他们却不听从,不侧耳而听,竟随从自己的计谋和顽梗的恶心,向后不向前。】(耶7:24)。神的百姓本来应该在列国中作为神的见证,地上万国都要因着他们蒙福(创22:18)。结果却因为犯罪,“在四围的列国中成为羞辱、讥刺、警戒、惊骇”。而所有的这些灾难,都是神要向以色列和列国证明“这是我耶和华说的”,好让人认识祂是信实守约、永不改变的立约之神。人可以忘记自己的承诺、忽略自己的责任,但神却永远记得。而神的子民在迦南地本是流奶与蜜之地,有神赐福,非常丰富,现在他们竟然落在如此的地步!为此,愿我们都要引以为戒,并且要敬畏神,遵照神的旨意行事,这样我们就不会失去神的赐福!阿们!
<剃头发和胡须的预表>
读经【结5: 1-12】【人子啊,你要拿一把快刀,当作剃头刀,用这刀剃你的头发和你的胡须,用天平将须发平分……。】在以西结书第五章的这段经文中,神吩咐以西结拿刀剃头发和胡须,来预表耶路撒冷将要面对的严厉惩罚,这是非常悲惨的结局!神对以西结说:【‘人子啊,你要拿一把快刀,当作剃头刀,用这刀剃你的头发和你的胡须,用天平将须发平分。围困城的日子满了,你要将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焚烧,将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围用刀砍碎,将三分之一任风吹散;我也要拔刀追赶。你要从其中取几根包在衣襟里,再从这几根中取些扔在火中焚烧,从里面必有火出来烧入以色列全家‘…。】这里以西结的“头发和胡须”,是代表犹大子民。“用天平将须发平分”,是表明神公义的审判,神的审判是十分准确的,不会偏差。神又要以西结把剃下来的须发平分为三份,当巴比伦人攻进耶路撒冷城时,也就是围困城的日子满了之时。那时耶路撒冷里,有“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焚烧”,就是“三分之一必遭瘟疫而死,在你中间必因饥荒消灭”。还有“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围用刀砍碎”,就是“三分之一必在你四围倒在刀下”;另外“三分之一任风吹散”,就是“将三分之一分散四方”,神“并要拔刀追赶他们”。“你要从其中取几根包在衣襟里”,就是神使分散到列邦的余民中有留下的余数,好像是被保护的一样,然而这些余数中还有人“扔在火中焚烧”,真是所剩无几。
那么神的选民为什么会有这样悲惨的遭遇?为什么神不顾惜祂的百姓?原因是以色列人作恶过分,那么他们作了什么恶呢?他们怎样过分呢? 【主耶和华如此说:‘这就是耶路撒冷。我曾将她安置在列邦之中;列国都在她的四围。她行恶,违背我的典章,过于列国;干犯我的律例,过于四围的列邦,因为她弃掉我的典章。至于我的律例,她并没有遵行。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:‘因为你们纷争过于四围的列国,也不遵行我的律例,不谨守我的典章,并以遵从四围列国的恶规尚不满意,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:’看哪,我与你反对,必在列国的眼前,在你中间,施行审判;并且因你一切可憎的事,我要在你中间行我所未曾行的,以后我也不再照着行。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,儿子要吃父亲。我必向你施行审判,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(方:原文是风)。‘主耶和华说:‘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,因你用一切可憎的物、可厌的事玷污了我的圣所,故此,我定要使你人数减少,我眼必不顾惜你,也不可怜你。你的民三分之一必遭瘟疫而死,在你中间必因饥荒消灭;三分之一必在你四围倒在刀下;我必将三分之一分散四方(方:原文是风),并要拔刀追赶他们。】神把耶路撒冷“安置在列邦之中,列国都在她的四围”。这是耶路撒冷的地理位置的重要性,她位于中东各国的中心和交通要道,南面是埃及,东北是亚述和巴比伦,北面是叙利亚人。海边是非利士人,再北边是腓尼基人。东边有摩押人和亚扪人,南面有以东人。而神就是要犹大人,在万国中作神的见证,使万国都应因他们而认识神,可见神看她何等宝贵。可是她却“行恶”,去拜外邦的偶像和假神。他们有神的律法,而所犯的罪不但违背神的律例,典章,甚至比外邦人有过之而无不及,外邦人不做的他们都敢做。他们根本就是不要遵守神的律法,不要行神的道。“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:‘因为你们分争过于四围的列国”,无神的外邦人自相分争,是可以理解的,因为他们没有神。而神的子民却是有神律法的,他们更是属神的,但他们却彼此分争,互不相让,没有亲情比外邦人更甚。他们“也不遵行我的律例,不谨守我的典章,并以遵从四围列国的恶规尚不满意”,最可恶的是,他们不但不遵守神的律法,反去行外邦人的恶规,可还不满意,意思是他们还意犹未足,还要犯比外邦人更可恶的事。“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:‘看哪,我与你反对,必在列国的眼前,在你中间,施行审判”。犹太人所犯的既然这么严重,神惩罚他们是必然的了,而神最严重的惩罚就是,神要与他们“反对”,这是最最严重的,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。作为蒙神祝福的国家,也作为被神救赎的国家,犹大理当遵守神的律例。但是他们却忘了自己的使命,反而犯了比外邦人更加邪恶的罪,这就惹动了神的震怒,如今已无法挽回。
因此神说必在列国面前审判他们,就是他们必被列国掳掠,欺凌,在列国面前受羞辱。当巴比伦把他们打败时,什么都掳去,耶路撒冷的圣殿也被拆毁,这是最严重的审判。“并且因你一切可憎的事,我要在你中间行我所未曾行的,以后我也不再照着行”。“可憎的事”,是专指拜偶像的事(申32:16),敬拜别神就是行可憎恶的事。因此神要在以色列中,行祂所未曾行的,神的审判是空前的,以后也不再照着行,这也是绝后的。“在你中间父亲要吃儿子,儿子要吃父亲”,这是圣约的咒诅(利26:29)。“我必将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”,这也是圣约的咒诅(利26:33)。这是多么可怕的刑罚。“因你用一切可憎的物、可厌的事玷污了我的圣所,故此,我定要使你人数减少,我眼必不顾惜你,也不可怜你”。因犹大人敬奉偶像,玷污了神的圣所,因此神的审判是非常严厉的,也是公义的。那时耶路撒冷就照以西结剃头发和胡须所预表的,被杀的被杀,被掳的被掳,分散的分散,以至国中所剩无几。这表明神是公义的神,即便是自己的选民,一旦犯了罪就断不会容忍。今天神也将我们放在这个世界当中,那么我们如何过一个分别为圣的生活和见证呢?为此,愿我们都要以神子民有如此悲惨的遭遇引以为鉴,并要时常深思与反省自己的信仰光景,看重我们因主耶稣基督救赎恩典被分别为圣的身份,在现今世代中过一个分别为圣的生活和见证,
使世人认识神,归向神,在神的救恩上有分!阿们!
<神要成就怒中所定的>
读经【结5: 13-17】【我要这样成就怒中所定的;我向他们发的忿怒止息了,自己就得着安慰……。】在以西结书第五章的这段经文中记载了,因神的子民所犯的严重罪恶,惹动了神的忿怒,所以神说:【‘我要这样成就怒中所定的;我向他们发的忿怒止息了,自己就得着安慰。我在他们身上成就怒中所定的那时,他们就知道我耶和华所说的是出于热心;】“我要这样成就怒中所定的”,表明神决定向犹大人施行审判,让他们成为世人的“警戒”,让世人看见神如何惩罚那些行恶的人,也让我们看到神的忿怒已到极点。“我向他们发的忿怒止息了,自己就得着安慰”,是指因罪恶被惩罚,神的忿怒止息了,神的公义得着满足。神又告诉以西结,祂这样做不是偶发的,更不是碰巧的,乃是出于“热心”,就是因祂“忌邪”的心。【并且我必使你在四围的列国中,在经过的众人眼前,成了荒凉和羞辱。这样,我必以怒气和忿怒,并烈怒的责备,向你施行审判。那时,你就在四围的列国中成为羞辱、讥刺、警戒、惊骇。这是我耶和华说的。】当神的子民这样被灭,被掳时,列国看见就都会羞辱,讥刺他们,因为他们以耶和华为神,大能的神应该会保护他们,但现在却如此凄惨,怎不令人耻笑!因此“在四围的列国中成为羞辱、讥刺、警戒、惊骇”。属神的人犯罪离弃神,羞辱就必然来到,被无神的人耻笑,我们当引以为戒。【那时,我要将灭人、使人饥荒的恶箭,就是射去灭人的,射在你们身上,并要加增你们的饥荒,断绝你们所倚靠的粮食;又要使饥荒和恶兽到你那里,叫你丧子,瘟疫和流血的事也必盛行在你那里;我也要使刀剑临到你。这是我耶和华说的。】因神的审判,将使耶路撒冷城缺乏食粮,就是饥荒,而饥荒会灭人的,能令人死亡。神又要使饥荒和恶兽到他们那里,于是死人无数。而且神让瘟疫和流血的事也必盛行在他们那里,死亡更是惨重。因神的百姓不遵行神的律例典章,且比外邦人所犯的罪有过之而无不及,外邦人不做的他们都敢做。因此神必定要这样施行审判行,也唯有这样的审判才能止息神的忿怒,因为神是忌邪的神,祂要的子民是圣洁的子民!当神的百姓一而再的行恶犯罪,必定遭受到神严厉的审判,可见耶路撒冷所要受的审判惩罚是非常可怕的。谁能抵挡神的忿怒、谁能在神面前站立得住呢?在罪中顽梗而不悔改的人,将要永远灭亡,无人怜悯,终有一日,神不再忍耐人的罪,神的最终审判必定会来到,而落在神的审判中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。因此我们不要以为神只是爱,但神更是公义的神!今天我们若像那些神的子民,不谨守遵行神的话,而是继续活在罪中,不仅使我们失去丰富的祝福,更将使我们落入极无怜悯的审判中!为此,愿我们今天都要看重,我们因主耶稣基督救赎的恩典被分别为圣的身份,并要谨守遵行神的话,【在这弯曲悖谬的世代,作神无瑕疵的儿女…将生命的道表明出来】!阿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