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经分卷分章注解
霞步思
圣经分卷分章注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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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利6: 1-30】【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‘若有人犯罪,干犯耶和华,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,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,或是抢夺人的财物,或是欺压邻舍……。】在利未记第六章中讲到,祭司献燔祭的条例,祭司献素祭的条例,祭司献赎罪祭的条例。首先是继续讲到赎愆祭的条例:【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‘若有人犯罪,干犯耶和华,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,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,或是抢夺人的财物,或是欺压邻舍,或是在捡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,说谎起誓,在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么罪;他既犯了罪,有了过犯,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,或是因欺压所得的,或是人交付他的,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,或是他因什么物起了假誓,就要如数归还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还本主。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,把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,给祭司为赎愆祭。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;他无论行了什么事,使他有了罪,都必蒙赦免。‘】“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‘若有人犯罪,干犯耶和华”,这说明人任何得罪别人的事,都是干犯神的。“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,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,或是抢夺人的财物,或是欺压邻舍,或是在捡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,说谎起誓”,这里提到六项得罪人又干犯神的事,“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”,就是没有忠实地保管好别人所交托的物;“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”,就是在买卖的事上欺骗了别人;“或是抢夺人的财物”,就是侵占别人的财物;“或是欺压邻舍”,就是欺压邻人;“或是在捡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”,就是在拾到的别人遗失之物时行了诡诈。“说谎起誓”,就是说谎话作假见证。“在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么罪”,就是在这六项罪中犯了任何一个罪。“他既犯了罪,有了过犯”,是指他确实是犯了罪。“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,或是因欺压所得的,或是人交付他的,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,或是他因什么物起了假誓”,就是他必须归还任何非法所得的财物,归还任何不是属于他的财物,归还任何因为用假誓而获得的财物。他不但“要如数归还”,并且还要额外“加上五分之一”的赔偿,作为惩罚。“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还本主”,在被判定有罪之时,就要全部还给原主。“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”,就是照摩西所估定赎愆祭牲的价,“把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”,他还要献赎愆祭为要在神面前赎罪,而赎愆祭牲必须献没有残疾的公绵羊。要“牵到耶和华面前,给祭司为赎愆祭”,因祭司担负献祭的责任,经过祭司献祭之后,他的罪行就必蒙神赦免。他若不用实际行动弥补亏欠,就不能“蒙赦免”。
【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‘你要吩咐亚伦和他的子孙说,燔祭的条例乃是这样:燔祭要放在坛的柴上,从晚上到天亮,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。祭司要穿上细麻布衣服,又要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身上,把坛上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,倒在坛的旁边;随后要脱去这衣服,穿上别的衣服,把灰拿到营外洁净之处。坛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烧着,不可熄灭。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,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,在其上烧平安祭牲的脂油。在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,不可熄灭。‘】“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‘你要吩咐亚伦和他的子孙说,燔祭的条例乃是这样”,这是祭司献燔祭时要遵守的条例。“亚伦和他的子孙”,指祭司,他们负责献祭的事工。“燔祭”是将整个祭物放在祭坛上经过火烧,使馨香之气上升,全部献给神。“燔祭要放在坛的柴上”,就是将祭物用祭坛的柴火焚烧。“从晚上到天亮,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”,因此祭司必须注意添柴,使祭坛的火不致熄灭;燔祭的祭牲必须完全烧成灰。“祭司要穿上细麻布衣服”,祭司在供职时必须穿上祭司服(出28:40-41)。“又要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身上”,祭司献祭时必须遮掩下体,免得担罪而死(出28:42-43)。“把坛上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,倒在坛的旁边”,这也是祭司的工作。“随后要脱去这衣服,穿上别的衣服”,当祭司供职完之后,就要脱去圣衣,穿上平常的衣服,他们当严格地区分圣俗。“把灰拿到营外洁净之处”,就是拿到以色列人扎营地外面的洁净之地(4:12)。“坛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烧着,不可熄灭,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”,祭司不仅从晚上到天亮,让坛上的火一直烧着,并且每天早晨还要在上面添柴。“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,在其上烧平安祭牲的脂油”。“平安祭牲的脂油”,必须烧在早晨所献的燔祭上,象征先蒙神悦纳,然后才有可能与神相交。因着每日早晚献上燔祭,“在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,不可熄灭”,这象征神的百姓一直在敬拜、顺服神。神亲自点燃了燔祭坛上的火(9:24),象征神与百姓一直同在。
【素祭的条例乃是这样:‘亚伦的子孙要在坛前把这祭献在耶和华面前。祭司要从其中就是从素祭的细面中取出自己的一把,又要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,烧在坛上,奉给耶和华为馨香素祭的纪念。所剩下的,亚伦和他子孙要吃,必在圣处不带酵而吃,要在会幕的院子里吃。烤的时候不可搀酵。这是从所献给我的火祭中赐给他们的分,是至圣的,和赎罪祭并赎愆祭一样。凡献给耶和华的火祭,亚伦子孙中的男丁都要吃这一分,直到万代,作他们永得的分。摸这些祭物的,都要成为圣。‘】“素祭的条例乃是这样:亚伦的子孙要在坛前把这祭献在耶和华面前”。这是祭司献素祭时所要遵守的条例。“素祭”是一种自愿的献祭,献祭者借此向所敬拜的神表明忠贞与感恩的心,也间接供应祭司们生活所需的食物。“亚伦的子孙要在坛前把这祭献在耶和华面前”,“亚伦的子孙”指祭司,献祭是祭司的工作。“祭司要从其中,就是从素祭的细面中取出自己的一把”,“细面”是将麦子去皮、轧碎、磨末而成的;“自己的一把”,就是充满手掌的一把细面,用来献祭。“又要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,烧在坛上”,就是在献祭的细面上浇上油,加上乳香,然后一起烧在祭坛上。“奉给耶和华为馨香素祭的纪念”。献素祭给神,让神闻到馨香的气味而蒙神悦纳。“所剩下的,亚伦和他子孙要吃”,祭物中不被火烧成馨香之气献给神之外的部分,都归祭司享用。“在圣处不带酵而吃,要在会幕的院子里吃”,“圣处”,是指“会幕的院子里”。“不带酵而吃”,就是做无酵饼吃。“烤的时候不可搀酵”,烤素祭时不可在细面中搀酵。“这是从所献给我的火祭中赐给他们的分”,“火祭”指祭物献给神都须经火焚烧,故称火祭。“是至圣的,和赎罪祭并赎愆祭一样”。蒙神赏赐给祭司享用的,视为“至圣”之物,不得随意处置。神把“至圣的”素祭赐给祭司作食物,祭司也就“成为圣”,这预表神把基督赐给我们作生命的供应,让我们与主联合、【归耶和华为圣】(出28:36)。“凡献给耶和华的火祭,亚伦子孙中的男丁都要吃这一分”,“亚伦子孙中的男丁”,指祭司家庭中的男性成员,连那些因身有残疾而不能近前献祭的人,也都可以吃。“直到万代,作他们永得的分”,指这项规定,永不改变。“摸这些祭物的,都要成为圣”,因所献的祭物是至圣的,故凡与祭物接触过的人与物都成为圣。
【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‘当亚伦受膏的日子,他和他子孙所要献给耶和华的供物,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,为常献的素祭:早晨一半,晚上一半。要在铁鏊上用油调和做成,调匀了,你就拿进来;烤好了分成块子,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素祭。亚伦的子孙中,接续他为受膏的祭司,要把这素祭献上,要全烧给耶和华。这是永远的定例。祭司的素祭都要烧了,却不可吃。‘】“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‘当亚伦受膏的日子”,“亚伦受膏的日子”,指大祭司受膏开始供职的日子;“他和他子孙所要献给耶和华的供物”,“他子孙”指亚伦子孙中接续他为受膏的大祭司者。“献给耶和华的供物”,指单纯为供职而献的供物。“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,为常献的素祭”,“伊法十分之一”约折合2.2公升的细面;“常献的素祭”指大祭司每日为自己供职必须献的素祭。“早晨一半,晚上一半”,就是在早晨先献上一半,另一半在晚上才献上。“要在铁鏊上用油调和做成,调匀了”,指先直接在铁鏊上将细面用油调匀。“你就拿进来,烤好了分成块子,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素祭”,指连铁鏊拿到祭坛上烤熟,分成块子,然后献给神作为馨香的素祭。“亚伦的子孙中,接续他为受膏的祭司,要把这素祭献上”,“接续他受膏的祭司”即指大祭司。“要全烧给耶和华。这是永远的定例”。大祭司不能吃为他自己所献的祭物,因此要全然焚烧。“祭司的素祭都要烧了,却不可吃”。大祭司如何不可吃他为自己所献的祭物,众祭司也如何不可吃。
【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‘你对亚伦和他的子孙说,赎罪祭的条例乃是这样:要在耶和华面前、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赎罪祭牲;这是至圣的。为赎罪献这祭的祭司要吃,要在圣处,就是在会幕的院子里吃。凡摸这祭肉的要成为圣;这祭牲的血若弹在什么衣服上,所弹的那一件要在圣处洗净。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;若是煮在铜器里,这铜器要擦磨,在水中涮净。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;这是至圣的。凡赎罪祭,若将血带进会幕在圣所赎罪,那肉都不可吃,必用火焚烧。’】“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‘你对亚伦和他的子孙说,赎罪祭的条例乃是这样”,这是祭司献上赎罪祭时所要遵守的条例。“要在耶和华面前、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赎罪祭牲”,“在耶和华面前”,就是在祭坛的北边,要在那里宰赎罪祭牲。“这是至圣的”,在祭坛上所献的一切赎罪祭牲,都是分别为圣归给神的,所以是至圣的。“为赎罪献这祭的祭司要吃”,就是祭肉则归祭司享用。“要在圣处,就是在会幕的院子里吃”,祭司不能把祭肉拿回家吃,必须在会幕的院子里,就是在圣处吃,因为“这是至圣的”。因赎罪祭牲是“至圣的”,所以“凡摸这祭肉的要成为圣”。“这祭牲的血若弹在什么衣服上,所弹的那一件要在圣处洗净”,“弹”指祭牲的血无意间被溅在祭司的衣物上。被祭牲的血溅到的衣物,不能带到外面,以免被祭司以外的人触摸,所以要在圣处洗净。“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”,这是因为当时的瓦器里面表层没有绝缘的磁釉,祭肉的汁液会渗入瓦器,所以必须打碎。“若是煮在铜器里,这铜器要擦磨,在水中涮净”,铜器不会吸收祭肉的汁液,所以只需擦磨和涮净。“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”,指祭司家中的男丁可以吃祭肉,因为“这是至圣的”。“凡赎罪祭,若将血带进会幕在圣所赎罪”,表明是大祭司为自己(4:5)、为全会众(4:16)或赎罪日(16:27)所献的赎罪祭。祭司在这些情况下都是献祭者,不能代替自己,所以“那肉都不可吃,必用火焚烧”。而神指示祭司吃赎罪祭牲的肉,是要他们【担当会众的罪孽,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】(10:17),这预表那【慈悲忠信的大祭司。】(来2:17)基督是慈悲的大祭司,因为祂不但替我们赎罪,并且在神面前为我们代祷(来7:25)。为此,愿我们都要感谢赞美主!阿们!
<祭司献燔祭的条例>
读经【利6: 1-30】【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'若有人犯罪,干犯耶和华,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……。】在利未记第六章中记载了,祭司献燔祭的条例,祭司献素祭和献赎罪祭的条例。这里首先继续上一章,说到赎愆祭的条例,【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‘若有人犯罪,干犯耶和华,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,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,或是抢夺人的财物,或是欺压邻舍,或是在捡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,说谎起誓,在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么罪;他既犯了罪,有了过犯,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,或是因欺压所得的,或是人交付他的,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,或是他因什么物起了假誓,就要如数归还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还本主。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,把赎愆祭牲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牵到耶和华面前,给祭司为赎愆祭。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;他无论行了什么事,使他有了罪,都必蒙赦免。‘】“若有人犯罪,干犯耶和华”,说明人任何得罪别人的事,都是干犯神的。这里特别指出对人所犯的罪是:“在邻舍交付他的物上”,就是对受人所交托的物,没有小心保存又没有按时归还,就是犯罪。“或是在交易上行了诡诈”,人做买卖行欺骗、作伪、舞弊、搀假、冒牌等不公平的事,就是犯罪。“或是抢夺人的财物”,人若暗偷明抢别人的财物,就是犯罪。“或是欺压邻舍”,是指欺压邻舍抢夺钱财的行为,就是犯罪。“或是在捡了遗失的物上行了诡诈,说谎起誓”,人在捡了遗失的物时既不交出来,还起假誓说没有拾取别人所遗失的东西,这就是说谎,是罪上加罪。“在这一切的事上犯了什么罪。他既犯了罪,有了过犯,就要归还他所抢夺的,或是因欺压所得的,或是人交付他的,或是人遗失他所捡的物,或是他因什么物起了假誓,就要如数归还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,要交还本主”。如果你以欺诈的手段获得某些财物,就要向神认罪、向物主道歉,并将所偷的财物加上利息归还。这不单是得罪人,更是得罪神,因此“也要照你所估定的价,把赎愆祭牲,就是羊群中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绵羊,牵到耶和华面前,给祭司为赎愆祭。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,他无论行了什么事,使他有了罪,都必蒙赦免”。今天我们就要小心保管好别人寄放在我们这里的东西。如果向别人借的东西,务必记得归还。然而有许多人却忘记归还,你今日不还,将来有一天就要面对神的审判。还有在买卖中行诡诈,撒谎,用不正当的方法来营利,把不该得的东西变成自己所有的,这些在神面前都是罪,因此都应严格对付。
【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‘你要吩咐亚伦和他的子孙说,燔祭的条例乃是这样:燔祭要放在坛的柴上,从晚上到天亮,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。祭司要穿上细麻布衣服,又要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身上,把坛上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,倒在坛的旁边;随后要脱去这衣服,穿上别的衣服,把灰拿到营外洁净之处。坛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烧着,不可熄灭。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,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,在其上烧平安祭牲的脂油。在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,不可熄灭。‘】“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‘你要吩咐亚伦和他的子孙说,燔祭的条例乃是这样”,这是讲到祭司献燔祭的条例。因祭司每日将“燔祭要放在坛的柴上”,因此“从晚上到天亮,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”。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,是神一再的吩咐。祭司的事奉,不仅是在祭坛上献祭,还要时常在火上添柴。“祭司要穿上细麻布衣服,又要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身上”,祭司穿的细麻衣和细麻布裤子是圣衣,他们就要在献祭时穿上。而且“把坛上所烧的燔祭灰收起来,倒在坛的旁边”,也要穿这圣衣,表明献祭时是神圣的,献祭后要除灰还是神圣的。“随后要脱去这衣服,穿上别的衣服,把灰拿到营外洁净之处”。祭司在将灰倒到营外后,他们就要换上别的衣服,因为免得把圣衣沾染污秽。可见事奉神、献祭给神是何等神圣的事,人不可轻忽,不可当作随便,不可使神圣的献祭世俗化了,更不可沾染污秽。神又提醒祭司:“坛上的火要在其上常常烧着,不可熄灭”。这说出神要祂的子民借着坛上的火而火热爱祂,过事奉祂的生活。同时也意味着以色列百姓不停止向神献祭,就是向神献上敬拜。“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,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,在其上烧平安祭牲的脂油。在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,不可熄灭”。因祭司要为以色列全民每天早晚献上燔祭,因此坛上的圣火要不断地燃烧着,不可熄灭,这火是神亲自吩咐摩西要祭司点燃的。这代表在献祭的过程中神始终与选民同在。这也是告诉以色列百姓,惟有神施恩眷顾,他们的献祭才蒙悦纳。同样我们自重生得救的那一天开始,圣灵就不断将神的爱浇灌在我们心里,也不断挑旺我们爱主的心,使爱火在我们里面一生燃烧着,而且越烧越旺。所以信徒应当有成圣的生活,像坛上烧着不息的火来事奉神,【殷勤不可懒惰。要心里火热,常常服事主。】(罗12:11)这是神所喜悦的。
【素祭的条例乃是这样:‘亚伦的子孙要在坛前把这祭献在耶和华面前。祭司要从其中就是从素祭的细面中取出自己的一把,又要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,烧在坛上,奉给耶和华为馨香素祭的纪念。所剩下的,亚伦和他子孙要吃,必在圣处不带酵而吃,要在会幕的院子里吃。烤的时候不可搀酵。这是从所献给我的火祭中赐给他们的分,是至圣的,和赎罪祭并赎愆祭一样。凡献给耶和华的火祭,亚伦子孙中的男丁都要吃这一分,直到万代,作他们永得的分。摸这些祭物的,都要成为圣。‘】“素祭的条例乃是这样”,这是祭司献素祭时所要遵守的条例。“亚伦的子孙要在坛前把这祭献在耶和华面前”。就是祭司要把人拿来的素祭,放在坛上献给耶和华神。素祭的特点是没有血的谷物,是百姓自愿献上“奉给耶和华为馨香素祭的纪念”。神也吩咐“祭司要从其中就是从素祭的细面中取出自己的一把,又要取些油和素祭上所有的乳香,烧在坛上,奉给耶和华为馨香素祭的纪念”。祭司献素祭时要从细面中“取出自己的一把”,还要将油和乳香,一同烧在坛上,是奉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祭。“所剩下的,亚伦和他子孙要吃,必在圣处不带酵而吃,要在会幕的院子里吃”。会幕是神同在的地方,因此会幕也是圣洁的地方,祭司吃的时候要在圣洁的地方吃。“烤的时候不可搀酵。这是从所献给我的火祭中赐给他们的分,是至圣的,和赎罪祭并赎愆祭一样”。神又特别吩咐“烤的时候不可搀酵”,因为这是至圣的。这些本来是神的,但现在神将这美好的祭物与人分享,祭司怎可以随便呢?可是今日有许多服事神的人,不珍惜神所给与的位份,在享受神的福分时,常常带着“酵”,结果不但自己没有蒙福,也给人带来不好的影响。 “凡献给耶和华的火祭,亚伦子孙中的男丁都要吃这一分,直到万代,作他们永得的分。摸这些祭物的,都要成为圣”。“凡献给耶和华的火祭”,祭司家庭中的男性成员,都可以吃,这项规定,永不改变。“摸这些祭物的,都要成为圣”,因所献的祭物是至圣的,所以凡与祭物接触过的人与物都成为圣。
【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’当亚伦受膏的日子,他和他子孙所要献给耶和华的供物,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,为常献的素祭,早晨一半,晚上一半,要在铁鏊上用油调和作成,调匀了,你就拿进来,烤好了,分成块子,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素祭。亚伦的子孙中,接续他为受膏的祭司,要把这素祭献上,要全烧给耶和华。这是永远的定例。祭司的素祭都要烧了,却不可吃。‘】“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‘当亚伦受膏的日子,他和他子孙所要献给耶和华的供物,就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一,为常献的素祭”。这是亚伦和他的子孙受膏当祭司的时候要献的素祭。祭司不是光为别人献祭,不是光叫别人献祭,自己也要献祭,因为他们本身也蒙恩,也应该感恩。祭司每天以“细面伊法十分之一,为常献的素祭”。并且祭司要献的素祭是“早晨一半,晚上一半”,就是要早晚都献。这是提醒祭司,感恩不是一时,仍是要早晚,要时时。祭司是服事神的人,如果不懂得时刻感恩,就会把服事的工作刻板化,像例行公事一样,这样的服事是不蒙神悦纳的,是可悲的。这也表明我们享用基督的丰富,每天早晚都要为神而活, 而使我们的生活言行蒙神记念。“要在铁鏊上用油调和作成,调匀了,你就拿进来,烤好了,分成块子,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素祭”。虽然祭司每次献的时候,都要做新饼,但一边做,一边感谢神的恩典,让他们的服事越得力,越甘甜喜乐。百姓献素祭,有一部份是给了祭司,但是祭司的素祭却要全部献给神,“为馨香的素祭”。祭司要将领受的,得来的存着感恩的心将素祭完全的献给神。
【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‘你对亚伦和他的子孙说,赎罪祭的条例乃是这样:要在耶和华面前、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赎罪祭牲;这是至圣的。为赎罪献这祭的祭司要吃,要在圣处,就是在会幕的院子里吃。凡摸这祭肉的要成为圣;这祭牲的血若弹在什么衣服上,所弹的那一件要在圣处洗净。惟有煮祭物的瓦器要打碎;若是煮在铜器里,这铜器要擦磨,在水中涮净。凡祭司中的男丁都可以吃;这是至圣的。凡赎罪祭,若将血带进会幕在圣所赎罪,那肉都不可吃,必用火焚烧。’】“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‘你对亚伦和他的子孙说,赎罪祭的条例乃是这样”,这是祭司献赎罪祭时所要遵守的条例。“要在耶和华面前、宰燔祭牲的地方宰赎罪祭牲;这是至圣的”。因为能使人的罪得赦免是何等神圣的事,所以祭司要看献赎罪宰祭的事为“至圣的”,他们就要在指定的地方宰祭牲。“为赎罪献这祭的祭司要吃,要在圣处,就是在会幕的院子里吃”。祭司要吃这肉,表示他们有分。主耶稣吩咐我们要吃祂的肉,喝祂的血,是要我们在祂的救赎里有分(约6:47-59)。但祭司吃这肉的时候,只可在会幕内吃,不可带到外面或随处吃,因为赦罪之恩只在主里面。因赎罪祭中的祭物是至圣的祭物,以至于“凡摸这祭肉的要成为圣”。”器皿碰到这肉都要成为圣。瓦器要打碎,免得它再沾染别的不洁。铜的要洗擦干净,确保没有不洁”。这是神要人看重这祭的圣洁,不可把它作为平常。“凡赎罪祭,若将血带进会幕在圣所赎罪,那肉都不可吃,必用火焚烧”。神这样吩咐,表示人常不看重这救恩,把这救赎看为平常。今天有许多人也常轻忽主的救恩,没有认真看待主耶稣的救赎,以致在信主之后仍然随便犯罪。但我们从神吩咐祭司献祭的条例中看到,神非常看重圣洁,圣的与俗的不能混合。另外,我们也要感谢神让祂的爱子主耶稣为我们成就了一切的救赎。为着如此大的救恩,愿我们都要感谢赞美神!我们也要献上感恩的祭,就是献上我们的敬拜和赞美,也要像那祭坛上的火,永不熄灭!阿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