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申14: 1-29】【你们是耶和华你们神的儿女。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,也不可将额上剃光……。】在申命记第十四章中记载了,摩西告诉以色列百姓,他们是神的儿女,就负有该尽的责任,就是在为死人吊丧时,不可追随外邦人的风俗;摩西又覆述利未记十一章,有关食物的条例,并禁以母奶煮山羊羔;摩西又讲到十分献一的条例,就是要以色列民当顾念利未人、寄居的和孤儿寡妇,使他们得福。摩西首先说:【你们是耶和华你们神的儿女。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,也不可将额上剃光;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,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。】“你们是耶和华你们神的儿女”,“神的儿女”就是与神有生命的联结,最亲密的关系,可以享受神的供应和保守,同时也负有该尽的责任。“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,也不可将额上剃光”,在吊丧时“用刀划身”、“将额上剃光”,都是外邦人敬拜偶像有关的丧葬习俗(王上18:28),神的儿女若效仿,就和“地上的万民”没有分别。“额上剃光”,是指仅留下长在头顶的头发,这是当时一种拜偶像假神之外邦人的风俗(利19:27)。“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,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”。“圣洁的民”,就是从外邦万民的风俗习惯中被分别出来归神为圣的子民。神从“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”,可见神视他们为珍宝,非常的宝贵,因此他们就要敬畏神,要分别为圣。以色列人既是“神的儿女”,更有神“子民”的身分,就必须从外邦人中分别出来,过一个圣洁的生活。因此神的子民必须从日常最普通的丧葬、吃喝等生活习俗开始与“地上的万民”分别,让人能辨认出【这是独居的民,不列在万民中】(民23:9),在地上做神的见证。可是今日有些信徒不但不敢在人前表明自己的基督徒身份,而且生活行为也与世人无异:世人追求享受,他们也追求享受;世人追求名校,他们也追求名校;世人追求成功,他们也追求成功。这样的信徒必须反省自己到底有没有重生的生命。


【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。可吃的牲畜就是牛、绵羊、山羊、鹿、羚羊、狍子、野山羊、麋鹿、黄羊、青羊。凡分蹄成为两瓣又倒嚼的走兽,你们都可以吃。】“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”,“可憎的物”是指律法规定属于“不洁净的”物(利10:10)。“可吃的牲畜就是牛、绵羊、山羊”,这三种牲畜是献祭所常用的祭牲。“鹿、羚羊、狍子、野山羊、麋鹿、黄羊、青羊”,这些都是不在祭牲之列、多数属野生动物,但符合礼仪上洁净的条例。“凡分蹄成为两瓣又倒嚼的走兽,你们都可以吃”,“蹄分两瓣”即指蹄完全分开成两半;“倒嚼”指反刍类;原则上都可以吃,但有例外。【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、兔子、沙番因为是倒嚼不分蹄,就与你们不洁净;猪因为是分蹄却不倒嚼,就与你们不洁净。这些兽的肉,你们不可吃,死的也不可摸。】“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、兔子、沙番因为是倒嚼不分蹄,就与你们不洁净”。“倒嚼不分蹄”,指反刍类中蹄不分成两半的。“不洁净”指礼仪上不符洁净的规定。“猪因为是分蹄却不倒嚼,就与你们不洁净”,“猪”虽与牛羊一样分蹄,但不是反刍类,“就与你们不洁净”。“这些兽的肉,你们不可吃,死的也不可摸”。“这些兽”就是上面所列的走兽和家畜。【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:凡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;凡无翅无鳞的都不可吃,是与你们不洁净。】“水中可吃的乃是这些:凡有翅有鳞的都可以吃”,是指水族之中只要有翅有鳞的,无论是淡水或咸水的,都可以吃。“凡无翅无鳞的都不可吃,是与你们不洁净”,“无翅无鳞的”例如:鳗、鳝、蛤、牡蛎、虾、蟹、鲸鱼、海豚等。


【凡洁净的鸟,你们都可以吃。不可吃的乃是雕、狗头雕、红头雕、鹯、小鹰、鹞鹰与其类,乌鸦与其类,鸵鸟、夜鹰、鱼鹰、鹰与其类,鸮鸟、猫头鹰、角鸱、鹈鹕、秃雕、鸬鹚、鹳、鹭鸶与其类,戴鵀与蝙蝠。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与你们不洁净,都不可吃。凡洁净的鸟,你们都可以吃。】“凡洁净的鸟,你们都可以吃”,“洁净的鸟”指穷人可以用来献祭的鸟(利1:15)。“不可吃的乃是雕、狗头雕、红头雕”,“雕、狗头雕、红头雕”,是指鹰鹏之类的肉食猛禽。“鹯、小鹰、鹞鹰与其类”,是指中型肉食猛禽。“乌鸦与其类”,“乌鸦”吃腐肉(创8:7)。“鸵鸟、夜鹰、鱼鹰、鹰与其类”,“鸵鸟”体型巨大,有翅膀但不能飞,在地上奔跑走动;“夜鹰”、“鹰”指中小型鹰类;“鱼鹰”指海鸥。“鸮鸟、猫头鹰、角鸱”,指肉食鸟类。“鹈鹕、秃雕、鸬鹚”,是捕食水族;“鹳、鹭鸶与其类,戴鸻与蝙蝠”,“鹳、鹭鸶”大型鸟类,捕食水中小动物;“戴鸻”捕食昆虫、蚯蚓。“蝙蝠”多栖息洞穴,捕食昆虫。“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与你们不洁净,都不可吃”,是指能在空中飞行并在实体上爬行的昆虫。“凡洁净的鸟,你们都可以吃”,“鸟”是有翅膀的,指能在空中飞行的。神让百姓【把洁净的和不洁净的,可吃的与不可吃的活物,都分别出来】(利11:47),并不是为了健康,而是要让祂的百姓【成为圣洁】(利11:44),在每天的日常生活中学习将自己【分别出来】(利10:10)。【凡自死的,你们都不可吃,可以给你城里寄居的吃,或卖与外人吃,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。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】“凡自死的,你们都不可吃,可以给你城里寄居的吃,或卖与外人吃”,“自死的”牲畜,因血没有被放干净,所以以色列人不可食用。“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。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”,“圣洁的民”,就是从外邦万民的风俗习惯中被分别出来归神为圣的子民。“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”,就是不可以用母奶煮其子,这是迦南人异教徒祭祀习俗,因此为真神所禁止。


【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,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,十分取一分;又要把你的五谷、新酒、和油的十分之一,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,吃在耶和华你神面前,就是祂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。这样,你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神。当耶和华——你神赐福与你的时候,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,那路也太长,使你不能把这物带到那里去,你就可以换成银子,将银子包起来,拿在手中,往耶和华你神所要选择的地方去。你用这银子,随心所欲,或买牛羊,或买清酒浓酒,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买;你和你的家属在耶和华你神的面前吃喝快乐。】“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,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,十分取一分”,“十分取一分”中的十分之一都是可以在神面前享用的。“又要把你的五谷、新酒、和油的十分之一,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,吃在耶和华你神面前,就是祂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。这样,你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神”。神已经把“以色列中出产的十分之一”(民18:21)赐给利未的子孙为业,但这里所提的“十分之一”,不是奉献给利未人的什一奉献,而是为了每年和“牛群羊群中头生的,吃在耶和华你神面前,就是祂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”。然后归给奉献的人和家人一同过节享用。这是为了让他们“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神”。因为百姓把这“十分之一,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”带到神面前,与众人一起分享神的恩典,并承认这一切都是蒙耶和华的赐福,因而敬畏神。“当耶和华你神赐福与你的时候,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,那路也太长,使你不能把这物带到那里去”,是指将来他们若分配给各支派做为产业之地,离开耶路撒冷太远,不方便随身携带实物。“你就可以换成银子,将银子包起来,拿在手中,往耶和华你神所要选择的地方去”,就是可以把实物折价换成现金,带到耶路撒冷买过节所需用的物品。“你用这银子,随心所欲,或买牛羊,或买清酒浓酒,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买”。就是买过节所需用的物品,都随各人心里的意愿去行。“你和你的家属在耶和华你神的面前吃喝快乐”。就是全家可以在神面前吃喝欢乐地过节。


【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,你不可丢弃他,因为他在你们中间无分无业。每逢三年的末一年,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,积存在你的城中。在你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,和你城里寄居的,并孤儿寡妇,都可以来,吃得饱足。这样,耶和华你的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。】“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,你不可丢弃他,因为他在你们中间无分无业”,是指以色列民在过节的时候,他们要顾念到无分无业的利未人。“每逢三年的末一年,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,积存在你的城中”,就是每逢三年把十分之一的奉献积存起来,准备在过节时拿出来周济穷人并顾念无分无业的利未人。“在你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,和你城里寄居的,并孤儿寡妇,都可以来,吃得饱足”,在过节的时候他们也都可以来一同吃喝欢度节期。“这样,耶和华你的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”。以色列民若照神的吩咐去行,就会蒙神赐福,凡事兴盛。【施比受更为有福】(徒20:35),爱的付出不但不会带来人的减少,而且会更丰富地得着神的赐福,因为“这样,耶和华你的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”。为此,愿我们今天都要在每天的生活中,学习感恩和分享,学习“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神”!阿们!


<神的儿女该尽的责任>

读经【申14: 1-29】【你们是耶和华你们神的儿女。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,也不可将额上剃光;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,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……。】在申命记第十四章中记载了,摩西告诉以色列百姓,他们是神的儿女就有该尽的责任,就是在为死人吊丧时,不可追随外邦人的风俗;摩西又复述利未记十一章,有关食物的条例;摩西又讲到十分献一的条例,就是要以色列民当顾念利未人、寄居的和孤儿寡妇,使他们得福。摩西首先告诉以色列民:【你们是耶和华你们神的儿女。该尽的责任;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,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。】“你们是耶和华你们神的儿女。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,也不可将额上剃光”,这里摩西特别提到以色列人独特的身份,他们是“神的儿女”。“神的儿女”是指他们与神有生命的联结,他们即是“神的儿女”,神对待他们就像对待儿女一样,抚养他们、管教他们,拣选他们在地上作自己的见证。因此神要求祂的儿女该尽的责任就是,单单听从祂的吩咐:“不可为死人用刀划身,也不可将额上剃光”。吊丧时“用刀划身、将额上剃光”,都是与外邦人敬拜偶像有关的丧葬习俗(王上18:28),成为神儿女的以色列民,在进入迦南地后,若效仿迦南人的葬礼习俗,就和“地上的万民”没有分别。“因为你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,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”。神之所以禁止以色列人追随外邦人的风俗,因为他们是“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”,他们又是“耶和华从地上的万民中拣选你特作自己的子民”。因此神的百姓必须坚持从日常最普通的丧葬、吃喝等生活习俗开始与“地上的万民”分别,在地上做神的见证。今天我们也是被神拣选成为祂圣洁的子民。因此我们务要谨慎,因为有一些世界的礼仪风俗也是与拜偶像有关,我们若参与就是在敬拜偶像,这是得罪神的,所以我们要很小心的分辨,以免不小心得罪了神。另外我们在没有接受救恩之前,也是随着这世上的恶俗,其中有迷信的成份,有想要获得好运的成份,甚至也有不人道或残忍的成份。现在我们既接受了主的救恩,我们就要勇于脱离这些恶俗,不靠这些来获取好运或胜过别人,而是要与“地上的万民”分别,在地上做神的见证。


接着摩西告诫百姓有关食物的条例:【凡可憎的物都不可吃。可吃的牲畜就是牛、绵羊、山羊、鹿、羚羊、狍子、野山羊、麋鹿、黄羊、青羊。凡分蹄成为两瓣又倒嚼的走兽,你们都可以吃。但那些倒嚼或是分蹄之中不可吃的乃是骆驼、兔子、沙番因为是倒嚼不分蹄,就与你们不洁净;猪因为是分蹄却不倒嚼,就与你们不洁净。这些兽的肉,你们不可吃,死的也不可摸。凡洁净的鸟,你们都可以吃。不可吃的乃是雕、狗头雕、红头雕、鹯、小鹰、鹞鹰与其类,乌鸦与其类,鸵鸟、夜鹰、鱼鹰、鹰与其类,鸮鸟、猫头鹰、角鸱、鹈鹕、秃雕、鸬鹚、鹳、鹭鸶与其类,戴鵀与蝙蝠。凡有翅膀爬行的物是与你们不洁净,都不可吃。凡洁净的鸟,你们都可以吃。凡自死的,你们都不可吃,可以给你城里寄居的吃,或卖与外人吃,因为你是归耶和华你神为圣洁的民。不可用山羊羔母的奶煮山羊羔。】神给以色列百姓立下有关食物的条例,就是要提醒以色列民,他们是神所分别为圣的,他们就要在每天的日常生活中也要将自己分别为圣,也表明神这样分别洁净与可憎的食物,能使选民与世人有分别。神给以色列民的两个总原则是:洁净的食物可吃,可憎食物就不可吃。神指示了什么动物“可吃”,什么动物“不可吃”,但并没有说明理由,以色列人虽然不太明白,但还是愿意遵守神的命令,这就是顺服。神就要祂的百姓在“吃”的事情上,在万邦中作祂的见证。旧约时代,以色列人和外邦人的分别是以食物的条例。新约时代,因为耶稣基督所成就的救恩,信徒不需要去守这些食物的条例。在使徒行传10:9-16中,神给了彼得重要的启示:【彼得约在午正,上房顶去祷告,觉得饿了,想要吃。那家的人正预备饭的时候,彼得魂游象外,看见天开了,有一物降下,好像一块大布,系着四角,缒在地上,里面有地上各样四足的走兽和昆虫,并天上的飞鸟;又有声音向他说:'彼得,起来,宰了吃!'彼得却说:'主啊,这是不可的!凡俗物和不洁净的物,我从来没有吃过。'第二次有声音向他说:'神所洁净的,你不可当作俗物。'这样一连三次,那物随即收回天上去了。】这是一个划时代的异像!使我们从中看到,到了新约恩典时代,食物的条例有了变化,原先不可以吃的那些“不洁净的物”,现在可以吃了,因为“神所洁净的,你不可当作俗物”。神赐下这大异像就是表明本来与神无份的外邦人,现在却能靠着基督的救恩,与那些因信耶稣基督悔改、蒙恩得救的犹太人,即以色列人,在基督里同归于一。根据使徒行传的记载,使徒彼得就受神差派把福音传给了那敬畏神的外邦人哥尼流一家,并且那些听信了福音的外邦人也立即领受了圣灵!因此任何人只要接受耶稣基督为个人救主,被耶稣基督的宝血洁净,就可成为圣洁,归给神。今天我们得救之后的地位是圣洁的,这个地位是基督在十字架上舍命流血所作成的救赎大工,是祂的血买赎了我们信的人在神面前圣洁的地位。而这个地位所要求的生活,就是圣洁的生活,因此我们今天都要过圣洁的生活,成为圣洁的见证,因为那召我们的神是圣洁的!


接着摩西劝告以色列百姓在十分之一的奉献上,学习时常敬畏神。他说:【你要把你撒种所产的,就是你田地每年所出的,十分取一分;又要把你的五谷、新酒、和油的十分之一,并牛群羊群中头生的,吃在耶和华你神面前,就是祂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。这样,你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神。当耶和华你神赐福与你的时候,耶和华你神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,那路也太长,使你不能把这物带到那里去,你就可以换成银子,将银子包起来,拿在手中,往耶和华你神所要选择的地方去。你用这银子,随心所欲,或买牛羊,或买清酒浓酒,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买;你和你的家属在耶和华你神的面前吃喝快乐。】摩西在这里所提的“十分之一”,是为了每年和“牛群羊群中头生的”一起带到神“所选择要立为祂名的居所”。而以色列人要交纳三个“十分之一”,第一个“十分之一”是每年献给神作举祭,被神赐给利未人(利27:30);第二个“十分之一”是每年和仆婢、利未人一起守节分享(申12:11-12);第三个“十分之一”是每三年一次分给本城的利未人、寄居的和孤儿寡妇。神是掌管一切万有的神,祂根本不缺人的奉献,却借着奉献,让人知道所拥有的一切都是祂所赏赐的,而非人靠努力得来的,这样就使人谦卑,“可以学习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神敬畏神”。另外由于以色列人定居迦南地之后,住的地方分散,距离敬拜的中心太远,不方便把田地畜牧所产带去奉献,所以神籍摩西在此规定可以将实物换成现金,方便携带。但到了圣所,他们必须“用这银子,随心所欲,或买牛羊,或买清酒浓酒,凡你心所想的都可以买”,使“你和你的家属在耶和华你神的面前吃喝快乐”。神的百姓在神面前“吃喝快乐”,这不是吃喝玩乐的那个快乐,而是要百姓知道神是保障他们生活所需的供给者,也叫他们知道神的保守,因而他们在那里一同欢乐,学习敬畏神。【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,你不可丢弃他,因为他在你们中间无分无业。每逢三年的末一年,你要将本年的土产十分之一都取出来,积存在你的城中。在你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,和你城里寄居的,并孤儿寡妇,都可以来,吃得饱足。这样,耶和华你的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。】这里所提的“十分之一”,是“每逢三年的末一年”分给本城中“无分无业的利未人”和“寄居的,并孤儿寡妇”,就是供应有需要的人。【施比受更为有福】(徒20:35),爱的付出不但不会带来人的减少,而且会更丰富地得着神的赐福,因为“这样,耶和华你的神必在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”。也就是说,无论你做什么事情,神都要赐福给你,这是神的祝福和恩典。人若不能脱离物质的捆绑,就没有条件承受从神而来的祝福。“吃喝”是人日常生活中最普遍的小事,但神却特地要求祂的百姓在每天的“吃喝”中,学习与“地上的万民”分别,学习“时常敬畏耶和华你的神”,学习感恩、分享。因此今天每一个有重生生命的人,都要在日常的“吃喝”中能见证神。为此,愿我们今天都要谨记圣经的教导:【你们或吃或喝,无论做什么,都要为荣耀神而行。】(林前10:31)阿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