圣经分卷分章注解
霞步思
圣经分卷分章注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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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民35: 1-34】【耶和华在摩押平原约旦河边、耶利哥对面晓谕摩西说……。】在民数记第三十五章中记载了,神籍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分出四十八座城给利未人居住;神要在利未人的城中设立六座逃城,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,但故意杀人的必被治死。首先【耶和华在摩押平原约旦河边、耶利哥对面晓谕摩西说:‘你吩咐以色列人,要从所得为业的地中把些城给利未人居住,也要把这城四围的郊野给利未人。这城邑要归他们居住,城邑的郊野可以牧养他们的牛羊和各样的牲畜,又可以安置他们的财物。你们给利未人的郊野,要从城根起,四围往外量一千肘。另外东量二千肘,南量二千肘,西量二千肘,北量二千肘,为边界,城在当中;这要归他们作城邑的郊野。】“耶和华在摩押平原约但河边、耶利哥对面晓谕摩西说”,“摩押平原约但河边”,是指约但河东岸的平原,“晓谕摩西”就是确定利未人居住的城邑和逃城。“你吩咐以色列人,要从所得为业的地中把些城给利未人居住,也要把这城四围的郊野给利未人”,“所得为业的地”,是指已夺得的河东之地,并将要夺得的河西之地;“把些城给利未人居住”,因利未人并未分配产业之地给他们,除了能得到以色列人出产的十分之一供给他们生活所需之外,他们还需居住之地。“四围的郊野”,当时的城邑并不大,仅足供数千人居住,故需另给城邑周围的空地供他们放牧牲畜之用。“这城邑要归他们居住,城邑的郊野可以牧养他们的牛羊和各样的牲畜,又可以安置他们的财物”,“安置他们的财物”,指储放大件物品的仓房。“你们给利未人的郊野,要从城根起,四围往外量一千肘”,“城根”指城墙的边缘,“一千肘”大约折合450公尺,供建仓房和牲畜栏圈。“另外东量二千肘,南量二千肘,西量二千肘,北量二千肘,为边界,城在当中;这要归他们作城邑的郊野”。“二千肘”大约折合900公尺,供设坟地、葡萄园、田园等其他用途。【你们给利未人的城邑,其中当有六座逃城,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。此外还要给他们四十二座城。你们要给利未人的城,共有四十八座,连城带郊野都要给他们。以色列人所得的地业从中要把些城邑给利未人;人多的就多给,人少的就少给;各支派要按所承受为业之地把城邑给利未人。‘】“你们给利未人的城邑,其中当有六座逃城,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。此外还要给他们四十二座城”,“六座逃城”,是“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”,这些城邑归利未人管辖。“误杀”就是无心杀人的,所以要设立逃城,让无心杀人的人可以逃往那里。“你们要给利未人的城,共有四十八座,连城带郊野都要给他们”,“利未人的城”就是归利未人管辖的城邑。“以色列人所得的地业从中要把些城邑给利未人;人多的就多给,人少的就少给;各支派要按所承受为业之地把城邑给利未人”。后来以色列人就照着这个原则分配给利未人三家族(书21:4-7)。
【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‘你吩咐以色列人说:你们过约旦河,进了迦南地,就要分出几座城,为你们作逃城,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。这些城可以作逃避报仇人的城,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,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。】“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‘你吩咐以色列人说:你们过约但河,进了迦南地”,“进了迦南地”是指攻取了迦南地之后。“就要分出几座城,为你们作逃城,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。这些城可以作逃避报仇人的城,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,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”。“报仇人”指死者的至亲,想为死者复仇;“不至于死”是指受到保护;“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”,表明案件需经过公开审讯,由审判官下达公正的判决。【你们所分出来的城,要作六座逃城。在约旦河东要分出三座城,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,都作逃城。这六座城要给以色列人和他们中间的外人,并寄居的,作为逃城,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。】“你们所分出来的城,要作六座逃城”,“六座逃城”,是“分出来的城”,“在约但河东要分出三座城,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,都作逃城”,为了方便误杀者逃命,故分设三座逃城。“这六座城要给以色列人和他们中间的外人,并寄居的,作为逃城,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”,“他们中间的外人”,是指住在以色列人中的外邦人;“寄居的”也是外邦人,逃城不仅保护以色列人,并且也保护外邦人,“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”。
【倘若人用铁器打人,以致打死,他就是故杀人的;故杀人的必被治死。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打死了人,他就是故杀人的;故杀人的必被治死。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,他就是故杀人的;故杀人的必被治死。报血仇的必亲自杀那故杀人的,一遇见就杀他。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,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,以致于死,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,以致于死,那打人的必被治死。他是故杀人的;报血仇的一遇见就杀他。】“倘若人用铁器打人,以致打死,他就是故意杀人的;故意杀人的必被治死”,“铁器”是代表能杀 人的凶器。“故意杀人”是指事先预谋要杀人,不是一时冲动或纯粹属于意外。“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打死了人,他就是故意杀人的;故意杀人的必被治死”,“石头”是指随手可得,能伤人致死之物。“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,他就是故意杀人的;故意杀人的必被治死”。“可以打死人的木器”,是指粗大坚硬的木器,能伤人致死。“报血仇的必亲自杀那故意杀人的,一遇见就杀他”,“报血仇的”是指本着以命偿命的原则,为死者报仇的至近亲属。“可以把他打死”,是指不须经过审判的程序,就可复仇。“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,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,以致于死”,“因怨恨”指杀人的动机出于怨恨;“埋伏…扔物”是指伺机趁对方不注意时击中要害。“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,以致于死,那打人的必被治死。他是故意杀人的;报血仇的一遇见就杀他”。“因仇恨用手打人”,是指怀恨伤人致死。
【倘若人没有仇恨,忽然将人推倒,或是没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,或是没有看见的时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扔在人身上,以致于死,本来与他无仇,也无意害他。会众就要照典章,在打死人的和报血仇的中间审判。会众要救这误杀人的脱离报血仇人的手,也要使他归入逃城。他要住在其中,直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。】“倘若人没有仇恨,忽然将人推倒,或是没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”,是指不是故意推人或扔物,意外引起人命事故。“或是没有看见的时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扔在人身上,以致于死,本来与他无仇,也无意害他”,是指双方原本无冤无仇,只因一时没有注意,而意外发生的伤人致死事故。“会众就要照典章,在打死人的和报血仇的中间审判”,“会众”指陪审的公众;“典章”指据以判定相关行为是否合法的判例和章程,要站在公平的立场。“会众要救这误杀人的脱离报血仇人的手,也要使他归入逃城”,会众就要帮助误杀人的逃离追杀,使他安全到达逃城。“他要住在其中,直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”,“住在其中”指接受逃城的保护。“受圣膏的大祭司”,指大祭司在上任供职时,须先受膏(出40:15);“直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”,误杀者住在逃城中,必须等到当任大祭司死时,才得蒙特赦算为无罪,因大祭司之死乃预表基督救赎之死。【但误杀人的,无论什么时候,若出了逃城的境外,报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见他,将他杀了,报血仇的就没有流血之罪。因为误杀人的该住在逃城里,等到大祭司死了。大祭司死了以后,误杀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为业之地。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,要作你们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。】“但误杀人的,无论什么时候,若出了逃城的境外”,是指“误杀人的”,无论住在逃城中多久,都不得出城。若他“出了逃城的境外”,那“报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见他,将他杀了,报血仇的就没有流血之罪”。凡不遵守逃城的条规者,便无法受逃城的保护,自负其责。“因为误杀人的该住在逃城里,等到大祭司死了。大祭司死了以后,误杀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为业之地”。“误杀人的”,只有在“大祭司死了以后”,才可获得自由。“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,要作你们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”。“一切的住处”是指以色列人的国境,包括约但河东,和河西的迦南地,“世世代代”就是永不更改。“律例”指律法,是神向人的要求,“典章”是神对人是否遵行律法的判定。
【无论谁故杀人,要凭几个见证人的口把那故杀人的杀了,只是不可凭一个见证的口叫人死。故杀人、犯死罪的,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;他必被治死。那逃到逃城的人,你们不可为他收赎价,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来住在本地。】“无论谁故意杀人,要凭几个见证人的口把那故意杀人的杀了,只是不可凭一个见证的口叫人死”。“几个见证人”是指两个以上的见证人(申17:6);“见证人”就是在场目睹的证人。“不可凭一个见证的口叫人死”,既表明律法的公正和慎重,也表明对神所赐的生命的敬畏。“故杀人、犯死罪的,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”。就是不可用支付钱财来代替杀人偿命,“他必被治死”。“那逃到逃城的人,你们不可为他收赎价,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来住在本地”。“那逃到逃城的人”虽然是误杀,但也不能用支付“赎价”来换取自由,只能借着大祭司之死的代赎。这预表能代赎人生命的“赎价”只有一样,就是【将来美事的大祭司】(来9:11),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。人若不肯接受【基督的宝血】(彼前1:18-19)作赎价,只能自己接受神的追讨。
【这样,你们就不污秽所住之地,因为血是污秽地的;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,非流那杀人者的血,那地就不得洁净(原文是赎)。你们不可玷污所住之地,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,因为我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。‘】“这样,你们就不污秽所住之地,因为血是污秽地的”,就是不可容许任意流无辜之人的血,以免地受污秽。“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,非流那杀人者的血,那地就不得洁净”。就是流人血者须流其血,杀人者偿命,否则“那地就不得洁净”。“你们不可玷污所住之地,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,因为我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”。若以色列人所住之地被玷污,便不能让神居住其中。若没有神的同住,便不适宜供人居住,因此结论是:“你们不可玷污所住之地”。因神“住在以色列人中间”,所以百姓“不可玷污所住之地”,否则神必然要追讨(利18:25),因为地是属神的(利25:23),而神是圣洁的(利11:44-45)。神在以色列人进入迦南之前,作了“逃城”这样一个重要的安排,正是为了让百姓能“不污秽所住之地”,长久地活在神的应许之中。神今天以我们的身体为【圣灵的殿】(林前6:19),为此,愿我们每日的生活不可随从世俗,不可用情欲、罪恶、偶像和一切神所不喜悦的事物来玷污自己。我们更要知道:【因为你们是重价买来的,所以要在你们的身子上荣耀神。】阿们!
<利未人居住的城与逃城>
读经【民35: 1-34】【耶和华在摩押平原、约旦河边、耶利哥对面晓谕摩西说:'你吩咐以色列人,要从所得为业的地中把些城给利未人居住……。】在民数记第三十五章中记载了,利未人居住的城与逃城。首先【耶和华在摩押平原约旦河边、耶利哥对面晓谕摩西说:‘你吩咐以色列人,要从所得为业的地中把些城给利未人居住,也要把这城四围的郊野给利未人。这城邑要归他们居住,城邑的郊野可以牧养他们的牛羊和各样的牲畜,又可以安置他们的财物。你们给利未人的郊野,要从城根起,四围往外量一千肘。另外东量二千肘,南量二千肘,西量二千肘,北量二千肘,为边界,城在当中;这要归他们作城邑的郊野。】“耶和华在摩押平原约旦河边、耶利哥对面晓谕摩西说”,神在摩押平原约旦河边、耶利哥对面向摩西说话,表示他们还没进入迦南地。神就籍摩西“吩咐以色列人,要从所得为业的地中把些城给利未人居住,也要把这城四围的郊野给利未人”。因利未人被神拣选在会幕事奉,他们的心思就不能被属地的追求所占据,所以【他们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产业】(18:23),为的是让他们专以神的事为念,而是神自己作他们的产业(18:20)。但为了确保他们有居住地,以及管理从百姓中所得的十分之一财物。在此神就吩咐以色列人在他们将要得到的迦南地中“把些城给利未人居住。这城邑要归他们居住,城邑的郊野可以牧养他们的牛羊和各样的牲畜,又可以安置他们的财物”。并且神对分给利未人城的郊野,也做了确切的边界划分,“你们给利未人的郊野,要从城根起,四围往外量一千肘。另外东量二千肘,南量二千肘,西量二千肘,北量二千肘,为边界,城在当中;这要归他们作城邑的郊野”。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利未人。因此虽然利未人不必耕种,但也需要“城邑的郊野”来接受属天的祝福,牧养牲畜、安置财物。今天每个新约的信徒都是【有君尊的祭司】(彼前2:9),也是被献为活祭的利未人。我们的心思也不应该被属地的物质享受、事业追求所占据,而应当求神【使虚假和谎言远离我;使我也不贫穷也不富足;赐给我需用的饮食,恐怕我饱足不认祢,说:耶和华是谁呢?又恐怕我贫穷就偷窃,以致亵渎我神的名’。】(箴30:8-9)
【你们给利未人的城邑,其中当有六座逃城,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。此外还要给他们四十二座城。你们要给利未人的城,共有四十八座,连城带郊野都要给他们。以色列人所得的地业从中要把些城邑给利未人;人多的就多给,人少的就少给;各支派要按所承受为业之地把城邑给利未人。‘】“你们给利未人的城邑,其中当有六座逃城,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。此外还要给他们四十二座城”。神在利未人所得到的四十八座城邑中,设立六座城邑为逃城,这在以色列人生活中是极其重要的,这不但是让“误杀人的”可以躲避报仇人的地方,逃城也是为防止冤冤相报。以色列人甘心从自己“所得的地业”中“把些城邑给利未人”,表明他们承认自己的产业都是神所赐的,应许之地的主人是神自己。“人多的就多给,人少的就少给”,意思是各支派按本支派的人数比例拿出给利未人的城邑,这样就使利未人分散在整个应许之地,应验了雅各的预言:【我要使他们分居在雅各家里,散住在以色列地中。】(创49:7)神把利未人分散在十二支派,为要使利未人将律例典章教导百姓(利10:11),使他们长久地活在应许之中。而“六座逃城”,是让“误杀人”躲避报仇人的地方,可以“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,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”。神为人设立逃城是神的怜悯和恩典,神使利未人成为百姓的祝福,最明显的就是“逃城”的安排。今天神把我们分散在地上居住,也是要我们把神的祝福带给世界,若我们里面满了属地的事,就没有办法承载和流出属天的祝福,而我们里面属天的成分越多,流出的祝福也就越丰富。
【耶和华晓谕摩西说:‘你吩咐以色列人说:你们过约旦河,进了迦南地,就要分出几座城,为你们作逃城,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到那里。这些城可以作逃避报仇人的城,使误杀人的不至于死,等他站在会众面前听审判。】神吩咐以色列人给“误杀人的”设立逃城,使他们可以逃到那里。这正是神为我们所预备的救恩的预表。“这些城可以作逃避报仇人的城”,神定意给“误杀人的”开一条出路,使他们能得着挽回(出21:12-14)。所以逃城的设立,显明了神对人生命的重视,以及使误杀人的性命得以保全。【你们所分出来的城,要作六座逃城。在约旦河东要分出三座城,在迦南地也要分出三座城,都作逃城。这六座城要给以色列人和他们中间的外人,并寄居的,作为逃城,使误杀人的都可以逃到那里。】神吩咐以色列人在约但河东西两岸各设有三座逃城,所以每个人都离逃城不远,“误杀人的”都很容易逃到那里,得着保护。而“逃城”不但是以色列人的避难所,也让“他们中间的外人,并寄居的”能得荫庇,神不单只怜悯以色列人,也同时怜悯住在以色列地的外邦人,他们也受到逃城的保护。这正是表明【神也赐恩给外邦人,叫他们悔改得生命】(徒11:18)。从神设立逃城中可以看到神的怜悯与慈爱。【耶和华是满有怜悯的神,有丰富的慈爱。】所以神不但顾念“误杀人的”,更想到他们的需要,为他们设立了逃城。在以色列的历史上,有千千万万“误杀的人”逃进逃城受到了保护。这“逃城”是预表主耶稣(来6:18-20),人若认罪悔改悔、信靠主耶稣,他就讲入基督里面。基督是我们的避难所、是我们的逃城。罗马书8:1-2说:【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,就不定罪了。因为赐生命圣灵的律,在基督耶稣里释放了我,使我脱离罪和死的律了。】神的赦罪之恩是赐给每个信耶稣的人,只要我们信耶稣,悔改归向祂,接受祂作我们生命的主,主的救恩就临到我们,使我们蒙拯救,这是何等大的恩典和怜悯!
【倘若人用铁器打人,以致打死,他就是故杀人的;故杀人的必被治死。若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打死了人,他就是故杀人的;故杀人的必被治死。若用可以打死人的木器打死了人,他就是故杀人的;故杀人的必被治死。报血仇的必亲自杀那故杀人的,一遇见就杀他。人若因怨恨把人推倒,或是埋伏往人身上扔物,以致于死,或是因仇恨用手打人,以致于死,那打人的必被治死。他是故杀人的;报血仇的一遇见就杀他。】这里神明确地告诉以色列民,什么样的人是故意杀人,要被治死的。如果人是故意杀人的话,必被处死,无论人用的是铁器、石头、木器故意杀人的,都需要被治死。神三次宣布:“故杀人的必被治死”,因此故意杀人的即使躲在逃城里,也不能躲避神公义的审判。同样如果人【亵渎圣灵】(太12:31)、拒绝救恩,就是故意抵挡神、故意犯罪,“逃城”的功效就没有了。因此【我们得知真道以后,若故意犯罪,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;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敌人的烈火】(来10:26-27)。【倘若人没有仇恨,忽然将人推倒,或是没有埋伏把物扔在人身上,或是没有看见的时候用可以打死人的石头扔在人身上,以致于死,本来与他无仇,也无意害他。会众就要照典章,在打死人的和报血仇的中间审判。会众要救这误杀人的脱离报血仇人的手,也要使他归入逃城。他要住在其中,直等到受圣膏的大祭司死了。】神安排逃城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宽容罪恶,而是为了挽回那些并非故意杀人的,使他们可以享用逃城的庇护。因【耶和华是鉴察人心、试验人肺腑的,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结果报应他。】(耶17:10)所以凡是“误杀人的”,只要他拼命奔向逃城,神必定给他得拯救的机会,因为神【断不喜悦恶人死亡,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。】(结33:11)但会众要照着神的典章在他们中间判断。出埃及记出34:6说:【耶和华,耶和华,是有怜悯有恩典的神,不轻易发怒,并有丰盛的慈爱和诚实】(出34:6),但神【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,必追讨他的罪。】(出34:7)而“逃城”正是神性情的表明:一面显明了神的公义、圣洁,不允许罪在百姓中存留。一面又显明了神的怜悯、恩典和慈爱,使愿意认罪悔改的人得着盼望。但“误杀人的”,则要等到神使大祭司去世,成为赎罪祭,才能离开逃城得自由。“受圣膏的大祭司”是预表基督,大祭司的死预表基督的死,只有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赎,才能使人从罪中得释放。
【但误杀人的,无论什么时候,若出了逃城的境外,报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见他,将他杀了,报血仇的就没有流血之罪。因为误杀人的该住在逃城里,等到大祭司死了。大祭司死了以后,误杀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为业之地。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,要作你们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。】“但误杀人的,无论什么时候,若出了逃城的境外,报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见他,将他杀了,报血仇的就没有流血之罪”。因为“误杀人的”若离开逃城,他就被视为是无视神的怜悯,所以当报仇的人或其他人杀了他也就不算犯杀人罪。但“大祭司死了以后,误杀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为业之地。这在你们一切的住处,要作你们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”。因此“住在逃城里”必须接受限制,但这是被限制在恩典里。正如基督就是我们生命的避难所,人只有藏在基督里,才能得到神的怜悯和赦免。【无论谁故杀人,要凭几个见证人的口把那故杀人的杀了,只是不可凭一个见证的口叫人死。故杀人、犯死罪的,你们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;他必被治死。那逃到逃城的人,你们不可为他收赎价,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来住在本地。】“无论谁故杀人,要凭几个见证人的口把那故杀人的杀了,只是不可凭一个见证的口叫人死”。这既表明律法的公正和慎重,也表明人对神所赐的生命的敬畏。所以只能在有两个目击证人的指证下,才可将犯罪者判刑。“故杀人、犯死罪的”必被治死,“不可收赎价代替他的命”。“那逃到逃城的人”虽然是误杀,但也不能用支付“赎价”来换取自由,只能借着大祭司之死的代赎。这预表能代赎人生命的“赎价”只有一样,就是【将来美事的大祭司】,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。人若不肯接受【基督的宝血】作赎价,只能自己接受神的追讨。【这样,你们就不污秽所住之地,因为血是污秽地的;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,非流那杀人者的血,那地就不得洁净(原文是赎)。你们不可玷污所住之地,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,因为我——耶和华住在以色列人中间。‘】因为神是圣洁的神,祂又“住在以色列人中间”,所以百姓“不可玷污所住之地”,否则神必然要追讨,因为地是属神的。神在以色列人进入迦南之前,作了“逃城”这样一个重要的安排,正是为了让百姓不可“污秽所住之地”,长久地活在神的应许之中。而今天每一个【遵守神命令的,就住在神里面,神也住在他里面。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。】(约壹3:24)为此,愿我们今天都不可让罪恶的事物来玷污自己。我们要作一个合乎神的心意,在世上能荣耀神,在主面前能蒙悦纳的基督徒!阿们!